據《直播廣州》8月10日報道,俗話有說:安居樂業,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才更有動力去打拼。
廣州有一對夫妻也是這樣想,他們打算在佛山置業,看好房子,還給了定金,但是沒想到接下來就遇到了重重阻滯……
葉生葉太結婚5年,準備今年生個孩子,所以他們打算在佛山買間大點的房子。
不過葉生葉太都沒有佛山戶口,正常來說不可以在佛山買樓。但是有房產中介就跟葉生葉太說可以幫他們辦個購房名額,這樣就可以在佛山買樓。
葉太太:“還不錯,可以幫我搞(購房名額),然後我就去看房子,房子很乾淨,我們都喜歡。中介說如果房子合適就先簽約。”
葉太太說因為中介再三承諾購房名額百分百能搞掂,所以葉太毫不猶豫就同賣家簽了合同,並把5萬定金和25萬首付,合計30萬轉給了賣家李生。
等購房名額下來,葉太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戶。但是過了一個多月,購房名額的事還是沒回音,葉太馬上聯繫了中介。
房產中介何先生:“我們當時沒說百分百拿到(購房名額),我沒說百分百做得到。只能說幾率大有成功案例。”
中介的回應讓葉太太非常生氣。“天啊,拿不到(購房名額)不跟我說,覺得很奇怪,這個中介很不負責任,不知道中介怎麼做事,我真的很無助。”
沒購房名額,意味著葉太只能放棄購買這套房子,所以葉太馬上聯繫賣家退還30萬定金。
賣家李先生:“不是退30萬,退25萬元。協議寫明5萬是定金,不能退,其他不想解釋,我不想說了。”
記者看到協議上確實清晰寫明:如果在9月1日前,無法順利辦理產權轉移到葉太名下,就需要沒收5萬作為賣方補償。
但葉太認為不是自己不想買,而是自己沒名額買。當葉太太再次致電給房產中介的時候,中介又想出了另一個辦法。
中介:“直接真離婚,因為葉太太他們沒有佛山戶口,(離婚後)找有佛山戶口的結婚。”
為了買房子跟自己太太離婚,葉先生表示肯定不願意。“我跟(中介)說我不願意,要跟陌生人結婚離婚,我肯定不願意,我就說乾脆不買這套房。”
目前,葉太太已經跟賣家取消了合同。但只退回25萬首付定金,剩下的5萬塊,難道就的要打水漂了嗎?
對此,有律師表示:“我覺得首先跟賣方協商,如果賣方不同意退的情況下,我認為買方應該通過訴訟途徑,將中介列為第三人,要求他承擔責任。”
下一步,葉太將會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為買房離婚,風險你承擔得起嗎?
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為了買房子,真離婚假結婚”,這位中介的說法不僅不負責任,且目無法紀。
從法律意義上講,不存在“假離婚”和“真離婚”的說法,假離婚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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