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新規:媽媽再也不用擔心我擺攤被城管追了

近日,國務院頒佈新的條令,關於對無證無照的小攤販處理辦法,條令明顯將民生考慮進去,更改了以往以打壓整治為手段的處理辦法,對小攤販進行了寬容的對待,也對這些小攤販更大的謀生空間。但是一味的寬容不代表這沒有界限,下圖如是:

政府出新規:媽媽再也不用擔心我擺攤被城管追了

新的處理條令不僅對相關攤販進行了放寬政策,也對原有的處罰條款進行了降額處理,原本處罰為20w 30w 50w的金額現在統統只要1w塊,這並不是為了鼓勵攤販無照經營,只是從一定程度上減小了對無照經營的小攤販約束,比如說,區域政府允許的早市,晚市等相關集市,小攤販沒有證件也可以進入其中,並不做處罰對象。

政府出新規:媽媽再也不用擔心我擺攤被城管追了

當然對於無證經營查處的放寬,具體裁定權還在各個地方政府的手裡。其實無證經營的存在,本身就跟地方政府有這不可分開的關係,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一味地拆舊建新,使得原本就交不起房租店租的小商小店流落街攤,如果把責任全部推倒個體上,顯然不是那麼的合理。政府不能以處罰打壓手段待之,而應該像"阿大蔥油餅"一樣,幫助有困難的攤主解決相關的問題。

別忘了,小攤小販也是政府的服務對象,城市管理者的冷漠對待會使他們更加難以生存,只要政府多一些寬容,多一些理解與幫助,該管的管,該寬容的寬容,謀生者才不會痛恨城市管理者,才會更加配合政府建設和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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