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楼房“带伤”不加固修缮:高空坠物被砸 谁来负责?

老旧楼房年久失修,其存在的安全隐患极大,应加固修缮,据有关记者实地调查很多老旧小区房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带伤”的居民楼还真不少,甚至有些楼房镶嵌瓷砖的墙体已有部分脱落。对于这些失修的老旧楼房不做加固修缮,一旦高空坠物造成了人身或财物的伤害,谁能负责?

老旧楼房“带伤”不加固修缮:高空坠物被砸 谁来负责?

老旧楼房“带伤”不加固修缮:高空坠物被砸 谁来负责?

据有关律师表示,高空坠物伤人或伤物的原因很多,要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产权从而追偿。如果只是因年久失修未进行加固修缮导致墙体外檐脱落,此时房屋已过开发商保修期的,应由产权人负责;而如果是个别住户在居住使用过程中,改变了房屋的基本构造,比如因安装外置空调等,打孔未遵守安全规章导致等等,则将由个别住户来担责。当然如果物业公司签署了对外檐的保护合同,物业公司也要承担责任。

老旧楼房“带伤”不加固修缮:高空坠物被砸 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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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侵权责任法》中也有相应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钟律师强调,需要注意的是,倘若最终无法确定侵权人,有可能致害的都要承担连带补偿责任。他举了个例子:花盆砸人,确定不了究竟是谁家的花盆,那就从2楼到顶楼住户全部赔偿。

所以“带伤”老旧楼房定要引起重视,对于年久失修的房屋进行加固修缮以防事故发生是很有必要的。下面介绍下一旧建筑加固修缮焕发新活力的工程案例:

老旧楼房“带伤”不加固修缮:高空坠物被砸 谁来负责?

老旧楼房“带伤”不加固修缮:高空坠物被砸 谁来负责?

该加固修缮工程建筑为一文化室,建于1970年,主要用作戏院,属于社区历史文化遗产。因已年久失修,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其结构不满足使用要求,该文化室作为社区的一个传播主流价值观的平台,对居民有一定价值意义的存在。因此,环冈社区委托中青建筑加固对其进行建筑加固修缮处理。

房屋管理行业事关老百姓日常生活,是衣食住行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政府房屋管理部门的工作核心,大力推进各类旧房加固修缮或改造,让其焕发新生,才能更多、更好地惠及老旧住宅小区居民。此外,旧房加固改造,如房屋加建扩建、使用功能改变等涉及到了房屋结构改造,需进行加固措施以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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