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丨《“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重磅丨《“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重磅丨《“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工作情况成“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内容

重磅丨《“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为加快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联合搭建了“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

为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让该项工作落地落实,日前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出台《“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对“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进行细化部署,明确具体举措,并提出要将“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作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的重要内容。

重磅丨《“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一月一主题

据了解,平台自今年5月运行以来,按照“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原则,结合不同宣传主题,构建起涵盖广播电视、平面媒体、新媒体三大传播平台的宣传矩阵。期间,省司法厅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各单位全力配合,实现了法治宣传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变为各部门“大合唱”。此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在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公共法律服务、禁毒防艾、环境保护、党章及党内法规、监察法等主题宣传的基础上,于8月集中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助推乡村振兴主题宣传;9月主要开展“开学第一课·法律进学校”主题宣传;10月集中开展法治助力脱贫攻坚主题宣传;11月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平安四川主题宣传;12月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

纳入目标考核

《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运行由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牵头统筹,各级依法治理办、司法行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部门并落实专人负责,相关新闻媒体要深度参与、广泛合作。各级依法治理办、司法行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培育各地、各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配合“法治四川行”宣传采访活动,要积极协调将“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专项经费予以保障,要将“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作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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