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近日,虎門公安分局在重慶警方協助下,成功抓獲一名欠薪不還的工廠老闆,幫助13名員工討回被拖欠達兩年之欠的10餘萬元工資,受到市民高度讚揚。
老闆欠薪超10萬元後逃跑
2016年4月5日,東莞市人力資源局虎門分局向虎門公安分局移交一宗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稱一家制衣廠從2015年9月起就存在拖欠工人工資的違法行為,至2015年11月份止共拖欠13名員工共計工資109338元,後該廠經營者何某軍(男,40歲)失去聯繫。
隨後東莞市人力資源局介入調查,於2015年12月7日對何某軍發出《勞動監察詢問通知書》,並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進行公示,但何某軍一直沒有到案,拒絕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並失去聯繫。
經瞭解,犯罪嫌疑人何某軍自2013年8月份開始,在虎門鎮赤崗社區經營製衣廠。後因經營不善,服裝廠於2015年11月倒閉,何某軍隨之逃走,共拖欠13名員工3個月工資109338元。
家屬籌集資金將所欠工資全部付清
目前,何某軍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家屬已通過各種方式籌款將所欠13名員工10餘萬元工資全額付清 ,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工資被拖欠了怎麼辦?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員工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解決:
① 各類企業拖欠工資的,可向當地人社部門勞動監察機構投訴;
② 建築施工領域出現拖欠工資的,可向當地住建部門反映;
③ 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拖欠工資的,可向當地水利、交通部門反映;
④ 新農村建設項目中出現拖欠工資的,可向當地人民政府反映。
⑤ 拖欠工資產生爭議,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訴訟途徑解決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員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來源虎門公安等
值班主編:王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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