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說法律黑洞才是企業管理的最大隱患?

提起蘋果與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一事,相信不少人也有所耳聞。今天我們以這個經典的商業糾紛案件為例,說說法

律對企業管理的重要性。

案件的起源是,美國蘋果公司就深圳唯冠公司(這裡簡稱“蘋果”和“唯冠”)沒有履行IPAD轉讓商標義務進行起訴。案件持續兩年後達成和解,而和解條件是蘋果需向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賠償金。

為什麼說法律黑洞才是企業管理的最大隱患?

很多人紛紛表示不解,明明是蘋果公司維權反而付出了鉅額代價,而案子的關鍵在於,蘋果公司在沒完成中國大陸商標過戶流程的情況下發布了IPAD產品,屬知識產權侵權,因一時疏忽釀成大錯。

蘋果商標侵權案為廣大企業敲響了警鐘,告誡企業主們高度重視法律風險存在的隱患、以及完善企業流程管理

如同諾實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於海寧律師在創騏雲課堂提到的:“企業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經營和管理。”

企業管理暗藏法律風險

在企業的經營過程當中,大家普遍把重心放在了股權激勵、營銷、談判等方面,而忽略了對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而實際上,法律黑洞才是企業管理最大的隱患,法律是企業經營的基礎和保障。

為什麼說法律黑洞才是企業管理的最大隱患?

小編曾在人力資源崗位任職好幾年,深諳人力資源管理中的一些法律黑洞。一些企業為了節約成本、縮短培養時間,常常採用“挖牆腳”的方法引進高級人才,並直接利用這些人從原東家帶來的技術資料、客戶信息等等,這可能引發被挖企業的索賠,甚至是商業秘密、專利等方面的侵權指控。

記得有一次,K公司為了解決業績日漸低迷的窘境,高薪從Z公司“挖角”,把Z公司的業務經理C君挖過來後,便利用他在Z公司累積下來的客戶資源等信息,把一些重要客戶公司的高層拉攏過來,從而獲取訂單。

客戶的頻頻流失引起了Z公司的關注,當調查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後,Z公司便一紙將C君和k公司告上法庭,結果是C君和k公司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沉重代價。

法律風險應當如何規避?

因為勞動關係,一個人便有了企業職工的身份,他的一些行為將由企業來承擔其法律後果,由此可見,

對職工的風險教育和行為約束不夠,也會給企業帶來不可預知的風險。

同時,員工在受聘期間,應對其在企業以任何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協議的責任並承諾離職後不得向任何人披露或交換任何保密信息。

為什麼說法律黑洞才是企業管理的最大隱患?

一個企業的成立、經營一直到最後的消亡,都要經歷法律歷程。

如果將法律風險管理因素嵌入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使企業在按照修正後流程管理的過程中,自然而然的規避法律風險,這將是企業管理的一個重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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