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业务培训

8月10日,夏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业务培训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涛主持并讲解,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参加。

培训会上,庞涛传达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套路贷”的案件定性、共同犯罪的认定、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进行解读。

夏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业务培训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强立债权”、“虚增债务”,采取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套路贷”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颗毒瘤。夏县法院通过组织学习讨论会的形式,不断加强法官知识储备,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加大惩治力度,依法严厉惩处“套路贷”犯罪,为营造和谐、稳定、良性民间金融服务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 古红军 通讯员 贾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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