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征地中的八大注意事項!

隨著拆遷項目的越來越多,很多老百姓的住所都在拆遷的範圍之類,由於拆遷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在徵地拆遷當中會產生各種糾紛。而徵地拆遷又是一件長久之事,所以,這個時候被拆遷人要為了能夠守住自己的合法權益,必須要理解透徹維權中的幾大注意事項。

拆遷、徵地中的八大注意事項!

冷靜與拆遷方協商補償

一般來說,拆遷補償的多與少會跟拆遷評估有關係,但在實際中如果是靠評估的話那補償是少之又少的,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還是要雙方協商的,有的老百姓在拆遷談判的時候過於激動,這對拿到合理的拆遷補償可以說是無益的。所以在談拆遷補償的時候要做到心中有數,如果對方誠心誠意的是在協商補償的話,那麼就不必大動干戈,如果對方根本無協商的話那就用法律來解決,切忌動粗。

遇到逼遷別慌張

逼遷這種情況是多見的,有些拆遷方為了能夠儘早的達到拆遷的目的,會動用各種關係推進拆遷工作,比如說是被徵收人的家人親戚停止工作,要求其作被拆遷人工作;利用各大局調查拆遷戶的違章、用地甚至計劃生育的問題;查企業的衛生、消防等、停水停電斷路、特別是相關部門會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方式作出強拆決定,如果不按照上面的日期履行的話,相關部門會以超過期限按照違章建築拆除公民房屋,而房屋在強拆以後會沒有任何的補償。對於這種情況,被拆遷人相信也都遇到過,但這時被拆遷人千萬不要害怕,要保持冷靜,及時諮詢專業拆遷律師,同時對於相關部門的違法行為可以申請查處,對於相關部門不作為的可以通過起訴或是複議施加壓力迫使其履行職責,特別是相關部門的強拆決定,一定要及時起訴以阻止強拆。

簽訂補償協議時要細心

拆遷補償協議,這個大家都不陌生,當被拆遷人拿到補償協議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上面的所有條款,注意不要籤任何的“空白協議”,籤空白協議可以說是一個高風險的行為,一旦簽了,被拆遷方拿走,在上面隨便填寫,塗改的話那麼日後想要維權可能就比較的難了。其次還有條款內容模糊、有歧義、是否可實現、特別是履行期限等一定要注意。同時,簽完協議自己要留一份,不管對方以什麼藉口都不要輕信。最後提示:一定等補償款到位再向政府移交房屋,以免拆了房子遲遲拿不到補償。

面對強拆要多諮詢,不被動

在徵地拆遷中,強拆的問題是一直都存在的,在雙方補償方面達不成一致的時候必然就會出現強拆的情況,比如很多被拆遷人會發出這樣的疑問:1、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作出行政處罰強制執行、3、甚至未經任何程序直接派人強制拆除、4、突然之間房子被人偷拆了等,要怎麼辦?相信被拆遷人在遇到這些情況的時候都會害怕,但是過於緊張崩潰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這個時候就要多問問別人,或是直接諮詢專業拆遷律師,通過諮詢律師尋找解決的方法。

保留好材料證據

政府決定房屋徵收一般都會發布《房屋徵收決定公告》《補償安置方案》以及各類的通知文件,一些被徵收人的第一反應是把公告撕掉,這種做法是完全錯誤的,因為撕掉公告並不能改變政府發佈公告的法律後果,而且造成以後起訴維權缺乏證據線索的問題,這個時間應當採取拍照、錄像等方式保留證據線索。

自主選擇拆遷評估

在徵地拆遷中,相關部門會告知被拆遷人自行先擇評估機構,可是被拆遷人應該要明白,評估機構一般都是相關部門推薦的,所以說被拆遷人一定要注意這些評估公司的可信度。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評估機構應當由被徵收人協商選擇。

提起法律程序

在相關部門發佈了徵收公告之後,如果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疑或是對徵收程序有疑問的,可以先諮詢律師,通過法律程序解決。不能被動地一直等待。很多人是等著政府啟動強拆的時候才會想到起訴,但是訴訟是有法定期限的,一旦超過起訴的時間,徵收公告產生法律效力,那麼,即便是徵收是屬於違法的也很難救濟了。

投訴信訪要甄別

在徵地拆遷中,很多被拆遷人在遇到問題時,總是第一時間選擇去上訪信訪,但是上訪信訪是解決不了徵地拆遷當中的問題的。信訪解決的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如貪汙、賄賂、瀆職、作風等問題,拆遷補償合不合理信訪機關不可能做出評價,所以被拆遷人要甄別一下,不能什麼問題都選擇去信訪上訪,否則錯過了訴訟的最佳時機,那個時候可真的就雞飛蛋打了。

凱諾拆遷律師提醒,徵地拆遷涉及到老百姓的利益,在遇到不懂或是強拆等問題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諮詢專業拆遷律師,儘早的讓律師介入到案件當中,對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著很大的幫助,切忌不要盲目的去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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