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公示!創建省級文化消費示範市,諸城將有大投入、大變化……

山東省文化廳

剛剛公示!創建省級文化消費示範市,諸城將有大投入、大變化……

7月30日,山東省文化廳發佈《關於公佈山東省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 創建名單的通知》和《山東省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創建實施方案》。

根據《第二屆山東文化惠民消費季實施方案》,省文化廳近期組織開展山東省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創建評選工作。經過單位申報、專家評審、集體討論,確定濟南市歷下區等10個縣(市、區)獲得山東省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創建資格。

獲得創建資格的縣(市、區)要按照《山東省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創建實施方案》要求,加大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創新消費促進機制,著力增強城鄉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高質量完成創建工作各項任務。各相關市文廣新局要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創建工作督導,確保創建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有關工作情況及時向省文化廳反饋。

山東省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創建單位名單

1.濟南市歷下區

2.青島市西海岸新區

3.淄博市張店區

4.棗莊市滕州市

5.東營市東營區

6.濰坊市諸城市

7.威海市環翠區

8.濟寧市鄒城市

9.臨沂市郯城縣

10.德州市夏津縣

剛剛公示!創建省級文化消費示範市,諸城將有大投入、大變化……

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創建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的總體部署,深入開展文化消費促進行動,助推高質量發展和鄉村振興,不斷改善文化民生,經研究確定,在全省開展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創建工作。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政府引導、規範設計、統籌城鄉、市場運作的原則,在全省選擇10個縣(市、區)開展文化消費示範創建工作,探索新模式,形成可複製的經驗做法。遵循消費市場規律,突出市場導向,強化對文化消費體系建設的統籌規劃和頂層設計,創新文化消費政策措施、運行機制、市場體系,提供豐富多樣的文化產品和優質便捷的文化服務,加強縣鄉村三級文化消費場所設施建設,引導文化產品和服務向農村基層傾斜,統籌城鄉文化消費,推動精準扶貧和鄉村振興,增強城鄉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重點任務

(一)創新文化消費體制機制

強化互聯網和大數據思維,推動傳統和現代營銷相結合,探索建立“五個一、多方融合”(一券、一平臺、一區、一店、一示範,事業產業融合、部門行業融合、跨區域融合、文化金融融合)的文化消費運行機制。發展文化消費代理中介服務,促進營銷專業化、規範化,推動更多文化企業實現網上銷售和跨域銷售。建立文化消費工作領導機制,成立各級文化消費活動組委會,形成主辦部門單位各盡其責、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專業服務公司具體執行的工作機制,形成更加完善的文化消費體系。

(二)充分發揮文化消費雲服務平臺作用

進一步完善文化消費雲服務平臺功能,發揮平臺的核心支撐作用。各縣(市、區)依託文化消費雲服務子平臺,發放文化消費券,直接補貼消費者,促進文化消費。通過代理企業專業化服務,將不同類型特點的文化產品服務上線文惠購、文化尚品、齊魯藝票通、聚匠網等文化電商平臺, 建立線上線下互動營銷新模式;通過公益文化活動子平臺發佈各類公共文化和社會公益文化活動信息,更好展現和提升文化惠民消費的影響和效能。

(三)加強消費場所建設

1.文化消費集聚區建設。

鼓勵有一定規模的旅遊景區、文化產業園區、城市商業綜合體、文化商業街、文化特色小鎮、文旅鄉村等開展文化消費集聚區建設,形成一批文化產品服務特色鮮明、管理運營模式規範、企業和群眾參與度高的文化體驗消費集聚區。加大文化創意開發力度,推動文化企業向文化互動體驗服務方向調整,以供給創新釋放消費潛力,以消費升級帶動產業轉型。

2.文化產品展銷店建設。

堅持城鄉合理佈局,便利大眾文化消費,充分利用現有商業綜合體、郵政網點、綜合文化中心等場所共建文化超市和文化產品展銷店。徵集優質豐富的文化產品進入文化超市和文化產品展銷店,納入文化消費補貼範圍。

3.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

推動文化事業產業融合,充分發揮山東公益文化活動平臺作用,通過實時報名參與、個性活動定製等方式,吸引廣大群眾參與各類公共文化和社會公益文化活動。參加活動獲得的積分可兌換文化產品,實現公益文化服務和文化消費雙向滲透,提高各類文化場所設施利用效率,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

(四)營造安全放心的文化消費環境

組織開展“放心消費在山東”文化領域示範單位創建活動,強化各類市場主體誠信守法經營意識,提高市場主體質量意識,全面提升文化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創建命名一批放心文化消費示範企業單位。發揮領導幹部、知名人士、社會賢達文化消費的帶頭作用,強化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文化消費環境,形成享受文化、品味生活的濃厚社會氛圍。

(五)建立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體系

進一步簡政放權、降低門檻,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豐富文化產品供給,充分調動各類文化企業、文藝團體、文博單位、創意設計機構和人員積極性,創作生產一大批適應市場需要、滿足現代消費要求的精品力作以及優質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特色化、個性化文化消費需求。支持發展新興文化消費業態,促進文化產業跨界融合發展,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創新。推動文化產品物流系統建設,形成商貿、供銷、電商及郵政、快遞等相關物流服務網絡和設施的共享銜接系統,實現覆蓋縣鄉村的文化產品快遞收發、物流配送等服務。

(六)建立健全營銷體系

制定文化消費整體營銷規劃和方案,把營銷體系建設納入文化消費工作重點。發揮企業在推廣營銷中的主體作用,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媒體、公眾等多方參與的營銷機制,利用微博、微信、微視頻、APP客戶端等新興媒體,拓寬營銷傳播渠道,提高文化消費市場營銷的精準度、現代感和親和力。充分利用縣(市、區)特色文化節慶展會等文化活動載體,開展文化產品促銷、展示活動和特色文化消費項目,帶動全民文化消費。

三、考核管理

(一)創建期限。

創建時間為2年,從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創建名單公佈之日算起。

(二)指導服務。

定期委託專家對示範創建縣(市、區)進行實地考察,加強對示範創建工作的推動和指導。

(三)考核驗收。

加強對創建工作進展情況的督導檢查、考核評估。創建期結束後,創建主體經市文廣新局向省文化廳提出驗收申請,通過綜合考核驗收的,授予“山東省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稱號。

(四)動態管理。

加強對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的常態化管理,定期進行考核,對工作保障不力、失去示範作用、在一定期限內經整改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撤銷其“山東省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命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要將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創建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創建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成立專門領導小組,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各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全面加強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

(二)加強資金保障。

各市、縣(市、區)要統籌現有資金,積極支持文化消費示範縣(市、區)創建工作,加大文化消費券發放力度,引導和擴大文化消費。省級文化消費引導資金給予各創建示範縣(市、區)配套發放定向文化消費券50-100萬元。

(三)鼓勵探索創新。

立足各縣(市、區)地理位置、資源稟賦、發展條件和消費習慣,圍繞創建工作的重點任務,因地制宜,發揮特色,各展優勢,不搞一刀切,鼓勵大膽創新創造,把完成規定動作與開展自選動作結合起來,在促進文化消費的機制、政策和措施上探索新路子、形成新亮點、打造新品牌、取得新成效。

(四)加強新聞宣傳。

利用新媒體平臺的技術和傳播優勢,構建高效聯動的宣傳矩陣,形成以“兩微一端”、門戶網站、傳統媒體交互合力的文化消費宣傳新局面,不斷提高文化消費新聞宣傳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圍繞重要活動節點,精心策劃重大新聞報道選題,組織系列有聲勢、有特色的宣傳造勢活動,為文化消費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五)加強督促落實。

推動文化消費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的績效考評體系,確保促進文化消費、文化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地實施。各市、縣(市、區)要將創建文化消費示範縣工作作為新舊動能轉化,文化領域供給側改革和鄉村振興的重要舉措,加大推進力度,強化督促檢查,抓好示範,以點帶面,全面提升文化管理水平,開創新時代文化強省建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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