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資助不低於30萬!中國海洋大學2018年「青年英才海外培育計劃」等你來!

每年资助不低于30万!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青年英才海外培育计划”等你来!

中國海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於2017年9月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

為深化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加大對優秀青年人才的發現、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強高層次人才的儲備與培養,學校決定實施“青年英才海外培育計劃”,面向海內外高校和科研院所選拔具有突出創新潛力的優秀博士畢業生到海外高水平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與國際頂尖專家開展實質性合作,從事前沿研究,產出重大原創成果,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優秀青年人才。

根據《中國海洋大學“青年英才海外培育計劃”實施辦法》(海大人字〔2018〕36號,附件1),現就做好2018年選拔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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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青年英才海外培育計劃”重點支持的學科領域為學校重點建設的海洋科學、水產科學與技術、海洋藥物與食品、海洋開發工程與環境保護技術、海洋發展等學科群,或新興學科、前沿領域

“青年英才海外培育計劃”堅持注重潛力、突出發展、急需優先、擇優支持的原則,按照公開選拔、專家評審、學校審定的程序遴選培育對象,每年選拔資助不超過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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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拔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忠誠和熱愛高等教育事業。

(二)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2週歲,具有博士學位或派出當年可按期獲得博士學位。

(三)身心健康,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學術品德,嚴謹治學、為人師表。

(四)研究領域應屬於學校一流大學重點建設學科群或新興學科、前沿領域。

(五)學術視野開闊,具有突出的創新意識和發展潛力,具備入選國家“千人計劃”青年項目、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項目、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項目、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潛力。

(六)申請者進行科學研究工作的海外單位及合作導師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近3年在全球知名大學排行榜中(US News、THE、QS、ARWU)排名前30位的大學,或該大學所在學科在上述排行榜中名列前5位,或是所研究領域公認的全球最具影響力的研究所;合作導師是上述機構具有終身教職的知名教授。

2.導師是所在國家的科學院/工程院院士、諾貝爾獎、圖靈獎等國際公認重大獎項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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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拔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申請表(附件2),連同申請表要求的附件材料於2018年8月20日前寄(送)至中國海洋大學行遠樓422房間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松嶺路238號),同時將

申請表電子版和相關材料掃描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電子文件總大小請控制在20MB以內

(二)學校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初步審核,並將符合報名條件的人選材料轉給相關學院(重點實驗室)。

(三)學院(重點實驗室)組織考察,重點對申請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學術水平、發展潛力、工作目標和任務等方面進行評議,擇優確定擬推薦人,並與擬推薦人共同商定派出期間的工作計劃和目標。

(四)被推薦人根據與學院(重點實驗室)共同商定的派出期間工作計劃和目標進一步完善申請表。

(五)學院(重點實驗室)於2018年9月10日前將申請表和全部附件材料一併提交人事處,電子版材料發至[email protected]

(六)學校學術委員會組織答辯評議,確定建議入選名單,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定。

(七)入選者與學校、保證人簽訂協議書,明確入選者工作目標、違約責任及其他權利和義務。

保證人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擁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我校在職人員,擔保期限內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經學校審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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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與管理

(一)學校為每位入選者每年提供資助不低於30萬元人民幣(稅前),按月撥付。

(二)資助期限原則上為

2年,確需延長的,經學校審核批准後,可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3年

(三)入選者在派出期間的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單位原則上應為中國海洋大學;入選者每年須向學院(重點實驗室)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學院(重點實驗室)對其年度工作進行綜合評價,並對是否繼續給予支持提出建議,報學校審批。對於未通過評價考核的,停發經費支持,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四)入選者回國後,學院(重點實驗室)應對入選者整個派出期間的工作目標及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並將考核結果和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學校。

(五)入選者歸國時應達到學校《中國海洋大學“青年英才工程”實施辦法》(海大人字〔2017〕53號,附件3)中所規定的“青年英才工程”第一層次水平,通過校學術委員會考核評估,聘至“青年英才工程”第一層次崗位,在我校全職連續工作不得少於十年,併力爭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

對於經校學術委員會考核評估,未能達到“青年英才工程”第一層次水平,但成果較為突出的,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可聘為學校專任教師,對於未獲聘學校專任教師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六)對於違反協議或未有效履行協議者,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按照國家、學校以及協議書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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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聯繫方式

  • 中國海洋大學人事處

  • 聯繫人:王宇龍 胡博凱

  • 聯繫電話:0532-66782689

  • Email:[email protected]

  • 地址:山東省青島市松嶺路238號行遠樓422房間

  • 郵編:266100

1.中國海洋大學“青年英才海外培育計劃”實施方法

2.中國海洋大學“青年英才海外培育計劃”申請表

3.中國海洋大學“青年英才工程”實施辦法(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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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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