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友買仿真槍被判刑 妻子微博控訴南京法院

北京時間7月17日,新浪微博用戶“戰狼的代價”在微博發表文章稱,其丈夫因在網上仿真槍而被中國南京法院判刑入獄。並稱南京玄武區法院存在嚴重的司法報復的行為。

根據該網友陳述,其丈夫是在看完電影《戰狼2》之後,在網上看到了關於仿真槍的售賣信息,因此便有收藏仿真槍的想法, “他覺得能擁有一把仿真槍模型擺在家裡是多麼美滿的事情”。

中國網友買仿真槍被判刑 妻子微博控訴南京法院

中國對仿真槍的限定非常嚴格,近年有多人因仿真槍獲刑

2017年8月,其丈夫通過網絡購買了一把仿真槍收藏,隨後8月底又以同樣的方式購入一把高質量的仿真槍模型,“據說從香港水客過來的”。

據該網友聲稱,其丈夫但從未拿出去展示,只是偶爾在家中拿出來摸一摸,把玩把玩。

據該網友自己介紹,其丈夫僅網購兩支仿真玩具槍,槍口比動能分別為2.85J/cm²與4.90J/cm²,無任何主觀犯罪故意,沒有任何轉賣牟利行為,僅作為娛樂收藏,從未對外展示。

2018年7月17日,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該網友丈夫有期徒刑三年。其餘涉案人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緩刑處罰。

據悉,2018年3月,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曾做出過非法持有槍支罪的認定。規定是否認定為非法持槍要考慮行為人持有槍支的數量;考慮涉案槍支的外觀、致傷力大小、是否易於通過改制提升致傷力;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動機目的等情節。

同時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還表示,要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確保罪責刑相適應。

另據中國公安部門制定的槍支認定標準,槍口動能為1.8J/cm²以上即被認為是槍支,但僅僅是違法反治安管理,並沒有違反中國《刑法》。

根據該網友描述,其丈夫的兩把槍槍口比動能均超1.8焦耳/平方釐米,可以認定為槍支,但並未違反《刑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