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億私募自律監管再進一步,律師監督角色再被強調

12萬億私募自律監管再進一步,律師監督角色再被強調

12萬億私募自律監管再進一步,律師監督角色再被強調

12萬億規模的私募自律監管再進一步

日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基協)決定採取相關措施,進一步加強私募基金行業自律管理。在自律新規中,中基協從多個方面規範行業的自律管理。

“自律新規中引入了一些新的東西,方便了投資者的索賠追償,對出具私募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則起到明顯的約束作用。”受訪人士指出。

基金業協會對法律意見書要求不斷提高

第一財經注意到,在採取的措施中,新增加了對於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規章要求: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的責任追究機制,出具登記法律意見書一年內,相關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告註銷的,三年內不再接受相關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出具的登記法律意見書。

該決定重點內容包括再次明確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的責任追究機制,比如不再接受相關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出具的登記法律意見書、在協會網站公示法律意見書內容、要求法律意見書正文應當載明:如其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是否與私募基金管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等。“比如公示法律意見書內容、律師事務所同意與私募基金管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些都將方便投資者的索賠追償,對出具私募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會起到明顯的約束作用。”殷思亮指出。

業內人士表示,當下私募行業法律意見書的質量良莠不齊,基本只要是律師事務所都可以出具。目前監管下,基金業協會對法律意見書的審查多是書面審查,當書面內容與實際情況出入較多,這種情況就可能引發後續一系列的問題。

從事私募業務的律所將迎來新格局

針對這種現象,協會加強了律師事務所對法律意見書的把控力度,即提交法律意見書時須對實際情況進行審核。一位不願具名的私募律師告訴記者,整個行業來看,工作量不大費用也不高,對正規的律師事務所來說衝擊很大。

“這個過程甚至形成了產業鏈,中介公司接下來交給律師事務所,只是蓋個章,甚至有一些只負責簽字內容可能都不是它自己寫的。”

對於出現異常經營情形,且未能主動消除不良影響的非會員私募基金管理人,協會將要求其自行聘請律師事務所提交法律意見書,說明是否符合登記規定。“此前異常經營機構是要求恢復正常的話,以前可能是提交說明即可,但現在是律師事務所需要提交法律意見書,相當於一種增信和擔保。”在上述不願具名業內人士看來,這種做法更為合理,關鍵看律師事務所審核及法律意見書的質量。如果只是流於形式,可能也達不到目的。

本文綜合自第一財經,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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