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为何变成“难约车”?网约车新政”的前世今生

导读:“网约车”,政府不管它的时候,的哥叫苦,乘客说乱,新闻头版标题总是《政府监管去哪儿了?》。“网约车新政”出台后,打车的人多了,合格的“网约车”少了,乘客打不到车,新闻头版的标题变成了《政府应正视民众出行需求》。

1、合规情况

“网约车”为何变成“难约车”?网约车新政”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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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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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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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政”的前世今生

“网约车”为何变成“难约车”?网约车新政”的前世今生

“新政”到底怎么规定?“打车难”卷土重来是政策本意吗?

1 中央政策与部委规章

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同日,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该办法是全球第一部国家层面的网约车监管规章,明确给予了网约车合法身份,目的是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对经营网约车的平台,《暂行办法》规定了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多数已从事网约车运营的平台基本上可取得牌照继续开展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针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还规定了平台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这一规定确定了网约车运营的纳税主体和课税对象为平台公司,明确了“税收公平”的原则。此外,办法还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具备供税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也体现了从“以票管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预示着“互联网+税务”的到来。

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暂行办法》规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规定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对网约车驾驶员的准入上,《暂行办法》针对网约车灵活性高、管控难度大等特点,设定了比较严格的准入条件,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共安全,具体有:(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网约车驾驶员还需按规定考核合格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才能从事。

“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才是“新政”的初衷!

2.1 地方政策(江西省)

《暂行办法》最后一条规定还授权了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新政”是否能实现“初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施细则的综合考量。

2016年11月14日,为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工作,根据《暂行办法》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了《江西省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方式,我省将促进巡游出租汽车(下称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下称网约车)发展,逐步实现两种业态融合。新增出租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网约车车型原则上高于本地主流巡游车水平,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城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鼓励巡游车企业提供网约车服务。

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发展。私人小客车合乘是以合乘提供者自我出行为前提的共享出行方式,对于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在科学界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与营业性运输业务边界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规范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对于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要坚决予以打击。

2.2 实施细则(赣州市)

2017年7月28日,赣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赣州网约车实施细则》。

《赣州网约车实施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营运的车辆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并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证明

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三)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3年

(四)5座燃油乘用车排气量不低于1.6L或1.4T、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7座燃油乘用车排量不低于2.0L或1.8T、轴距不低于2700毫米;采用新能源车型的,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所列车型,轴距不低于2400毫米,车辆以新能源为动力时,续驶里程不低于250公里;

(五)安装具有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及音视频监控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要求,应急报警装置应具备“一键呼叫”功能,乘客遇紧急情况使用时,能够实现车辆实时动态信息及驾驶员信息向公安机关自动发送;

(六)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有关规定,车辆排气、噪声排放符合我市环保标准;

(七)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八)车辆不得安装出租汽车标志顶灯、营运标志和空车待租标志,车身颜色原则上应使用出厂原色。即在《暂行办法》规定的三类条件之上,增加了五类。

符合上述条件的网约车可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这比赣州市巡游出租车的条件要求更为严格,间接体现了《方案》提出的“网约车车型原则上高于本地主流巡游车水平”指导意见,也较2017年4月7日的直接引用上述指导意见的《赣州网约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四)车型档次不低于本地现有主流巡游出租汽车。采用具有燃油动力装置车型的,应符合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制订的网约车车型标准”规定更为具体、严格。

《赣州网约车实施细则》还规定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电子或者纸质出租汽车发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运价计价规则调整时,应当提前15天向社会公布。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应当依法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对服务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等内容。

5、律师观点

“网约车”为何变成“难约车”?网约车新政”的前世今生

对于网约车这样的新生、新兴互联网业态,应客观全面评价,其在便民服务、拉动就业和精准扶贫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积极影响,不能完全陷入到网约车行业中存在负面现象、案例中的消极情绪,特别是在中央倡导简政放权、建设法治政府、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等施政理念的大背景下,更应尊重市场、创新,遵循比例原则。

同时,网约车平台企业、驾驶员也应加强同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避免裹挟民意、零和博弈而偏离各自初衷。“一个碗敲不响”,以往监管部门和监管对象之间发生的“猫和老鼠”事件,使政策执行出现扭曲;监管政策的模糊化处理或执行过于严苛,也侧面上使网约车平台企业、驾驶员不得不在灰色地带非法运营。而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对网约车“叫停”,同网约车平台企业的“小动作”乃至公然对抗不无关系。比如,一些网约车平台为受到交管部门处罚的驾驶员提供报销或补偿,无形中纵容了网约车的非法运营。还有一些网约车平台不断巩固市场垄断地位,并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抬高驾驶员的抽成比例和乘客的用车价格,也让政府部门担心行业寡头化乃至“引狼入室”。如果监管部门和监管对象不能平等地对话和协商,就很难打破目前左右为难的监管困境。

为此,建议各位从事网约车的司机如想要长期安稳赚钱还是要紧跟趋势,网约车新规已经颁布实施,执法部门也是有据可依,“持证上岗”遵守规定(对驾驶员的规定条文较多,建议再仔细阅读),方是安稳赚钱之道。

还应注意了解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该条例规定了,“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巡游揽客,如网约车驾驶员巡游揽客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客运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客运经营服务”等条款。

PS:最后,也要提醒赣州网约车乘客,如网约车存在线上车辆、驾驶员与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或不按照规定计价标准收费的,或不提供税务发票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乘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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