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禁毒條例》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人民網南昌8月16日電 (吳菁)8月16日,本網從江西省政府新聞辦、省公安廳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建立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的長效機制,《江西省禁毒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指出,江西要加強禁毒宣傳教育,遏制吸毒人員增長勢頭。省、市、縣三級政府都要建立禁毒教育基地,有條件的學校要建立禁毒教育園地。教育部門要將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安排專門的課時和師資。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大眾傳媒要安排專門時段、版面免費刊登、播放禁毒公益廣告,公共圖書館、閱覽室要配備禁毒知識讀物。同時,對重點群體和重點場所進行禁毒教育工作。

《條例》明確,要加強毒品和易製毒化學品管制,打擊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建立公安、食藥監等部門的聯合管理制度。 藥品零售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實名登記、限量銷售、專櫃專人管理規定。違規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藥品生產、批發企業發現出售的含麻黃鹼類製劑被用於非法目的的,必須立即停止銷售,並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違規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郵政、快遞、物流企業必須配備必要的技術裝備和設施,實行收寄驗視制度和寄遞實名收寄制度。郵政、快遞企業違規導致收寄毒品的,可以對郵政企業負責人給予處分,可以依法吊銷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物流企業違規導致承運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娛樂場所和經營服務場所必須建立禁毒管理制度,未建立制度致使場所內發生嚴重毒品違法行為的,可以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並對負責人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據瞭解,目前江西省現有68351名吸毒人員中,復吸人員33571名,佔49.1%。2017年,全省查獲吸毒人員23064名,其中復吸人員11576名,佔50.2%。為了救治、幫扶吸毒成癮人員,打破吸毒、戒毒、復吸、再戒毒的怪圈,《條例》中明確,要完善戒毒管理和服務,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在吸毒人員管控方面,對吸毒人員實行分類評估、分級管理、綜合干預,納入網格化社會管理服務體系,並錄入信息系統實行動態管控;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船舶、軌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三年內有吸毒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人員,不得駕駛機動交通運輸工具;在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方面,社區康復人員拒絕接受社區康復或者嚴重違反社區康復協議的,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戒毒康復人員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將符合就業困難條件的納入就業援助對象範圍。在強制隔離戒毒方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內開闢專門區域,或者設立專門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收戒病殘吸毒人員。在自願戒毒方面,自願戒毒人員、社區戒毒人員、社區康復人員可以到戒毒康復場所進行戒毒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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