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南通市城供粮油购销总公司招聘2人公告

南通市城供粮油购销总公司是南通市粮食局直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二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粮油保管员岗位:二名 (适合男性)。

二、工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基本工资报酬:3500元/月;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工作地点:南通市城供粮油购销总公司海安张垛库(海安雅周镇张莫天村4组)。住房自理。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不限。

5.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户籍要求:海安当地户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8年 8 月 14 日 (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海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县长江东路10号)一楼大厅

4.资格审核:南通市城供粮油购销总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5.考试时间:笔试 2018年 8 月 18 日;面试2018年8 月19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 8 月 1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原报名地点领取。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考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考计划。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加分:粮油相关专业加2分,中共党员加2分,复员、退伍军人加2分,有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两年(满12个月为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体检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审批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南通市粮食局纪检部门、海安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85216315

咨询电话:85512776

六、本简章由南通市城供粮油购销总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通市城供粮油购销总公司招聘公告

南通市城供粮油购销总公司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8月 3 日

更多考试信息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南通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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