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加宽占地需要有征地公告和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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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公路属于市政工程,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如果需要占用集体土地的,则必须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才能进行建设。

集体土地征收必须依法公告,给与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理的补偿。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

因此,公路价款需要占用集体土地的,必须发布征地公告,给与被征收人合理补偿。


蓝秦说法


首先告诉你这些都是需要的,因为现在政府部门办事倡导公开透明。另外题主这个问题问的比较模糊,是乡村公路、一般国道,还是高速公路?这在征用程序上是有差异的。但不管是那种公路占用土地,都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作出相应的补偿。相信《土地管理法》大家都知道,征收土地必须依法办事,具体办法我就不去搬砖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当地政府部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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