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關於2018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關於2018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發佈時間:2018-03-23 17:53:13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關於2018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員3名。具體招聘崗位和崗位要求條件詳見《重慶市國土房管局2018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以及職稱要求;

3.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

4.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現場報名前一日;

5.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在用人單位最低服務時間為5年;

7.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方式

採取考核方式進行。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8年3月23日—4月9日;

地點:重慶市渝中區人和街99號917室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報名表(附件2、A4紙打印)、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填寫)(附件3、A4紙打印)和1寸登記照3張等相關材料到報名點現場報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二)資格審查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幹部人事處會同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面試考核人選。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範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三)考核

考核採取量化計分方式。由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幹部人事處組織人員成立專家考核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以面試的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低於7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考核成績=面試成績

具體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總成績出現並列,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並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體檢當日複檢項目除外),經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幹部人事處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論以複檢結論為準。

(五)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幹部人事處會同招聘單位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並對被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公眾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核成績、擬聘單位等。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 〔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並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考核引進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

本簡章由重慶市國土房管局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1chui.cn/a/pinpai/482.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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