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为“中国中投证券-汇天保理-碧桂园-小微企业1期(4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日期: 2018-5-30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5月31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国中投证券-汇天保理-碧桂园-小微企业1期(4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中国中投-汇天保理-碧桂园-1期(4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中国中投-汇天保理-碧桂园-1期(4号)”的转让业务。

二、“中国中投-汇天保理-碧桂园-1期(4号)”设立日期为2018年4月24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汇天04优”,证券代码为“116919”,到期日为2019年4月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汇天04优”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中国中投-汇天保理-碧桂园-1期(4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中国中投-汇天保理-碧桂园-1期(4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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