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 中國品牌日
中國品牌日
今年是全面推進農業質量年,為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戰略的實施,根據《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福州市農業局、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福州市林業局聯合開展首屆福州市知名農業品牌評選認定活動。
打造福州知名農業品牌
品牌農業建設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途徑,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助推器。我市農業品牌建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以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緊緊圍繞“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以2018“農業質量年”為契機,進一步加大農業品牌建設工作力度,堅持市場導向,突出企業主體,強化政府推動,充分挖掘福州農業的核心價值和閩都農耕文化內涵,著力打造福州農產品品牌形象,培育一批在全國賣得好、叫得響、立得住的知名農業品牌,推動“福州造”品牌農產品走出福州,揚帆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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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範圍
從種植和畜牧業類、水產類、林產類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農產品中, 評定“2018年度福州五大知名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和10個以上“2018年度福州知名農產品品牌”。
申報條件
申報人及申報的產品應符合《福州市知名農業品牌評選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
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申報人填寫《2018年度福州五大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申報書》或《2018年度福州知名農產品品牌申報書》,並提供相關文字和證明材料,一式三份裝訂成冊(申報書可從福州農業信息網、福州海洋與漁業信息網、福州林業信息網下載)。
(二)申報程序
各縣(市)區農業、海洋與漁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高新區經濟發展局可根據推薦名額,組織本轄區符合條件的對象開展申報,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把關。審查通過的簽署推薦意見,將紙質件及電子文檔於2018年6月30日前分別對應報送到市農業局或市海洋與漁業局或市林業局。市級主管部門將分別組織專家初評,按照附件4名額推薦正選名單和備選名單,於2018年8月31日前將初評結果及相關材料報送市品評辦。由市品評辦彙總進行統一公示,並報市品評委會審議表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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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朱祖強
特別指導:翁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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