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博覽會期間 上海對酒店網約車等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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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博览会期间 上海对酒店网约车等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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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價格基本穩定,維護良好的價格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進口博覽會期間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在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14日期間,對全市酒店旅館、網約出租汽車及部分區域公共停車場(庫)實行臨時價格干預。

《通告》規定

1、酒店旅館客房價格

全市所有酒店旅館銷售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施期間各類客房的實際交易價格(包含線上、線下所有交易渠道),不得高於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該酒店旅館同等房型、同等服務條件客房的最高交易價格。新開業的酒店旅館,參照同等地段、同等檔次酒店旅館客房價格確定各類客房最高銷售價格,並向所在行政區旅遊主管部門申報,其實際交易價格不得高於相關部門核准的價格。

2、網約出租汽車運價

已在滬運營的網約出租汽車平臺,在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施期間的各類車型運價,不得高於《通告》施行前一日實際執行運價,同時不得新增其它收費項目。新投入運營的網約出租汽車平臺,在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施期間的各類車型運價,不得高於已運營平臺在《通告》施行前一日相同或相似車型的最高運價。

3、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公共停車場(庫)價格

國家會展中心(上海)周邊6個區(青浦、閔行、長寧、嘉定、普陀、松江),在《通告》施行前已對外經營且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公共停車場(庫),在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施期間,機動車停放收費不得高於《通告》施行前經營者辦理公共停車場(庫)經營備案時報送的收費標準。《通告》開始施行後,首次辦理經營備案且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公共停車場(庫),機動車停放收費不得高於所在區域同等場(庫)政府指導價上限。

《通告》要求

(一)各經營單位應當嚴格執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有關規定,規範自身價格行為,認真做好明碼標價。市、區有關部門要抓緊開展酒店旅館、交通等專項檢查,嚴厲查處未執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違反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行為,可以通過“12358”價格舉報服務熱線和“12358”價格監管平臺等途徑進行監督舉報。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對不執行法定價格干預措施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本通告自2018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4日。

關於《通告》

1、為什麼在進口博覽會期間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答:舉辦進口博覽會是我國推進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大決策。成功辦好首屆進口博覽會,對促進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深化對外開放具有重要意義。

為確保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價格基本穩定,維護良好的價格秩序,穩定社會預期,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對部分領域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2、本次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時間是如何考慮的?

答:本次進口博覽會的舉辦時間是2018年11月5日至10日,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期間是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14日。這樣規定主要是考慮布展和撤展的工作需要,以展會召開時間為基礎,前推10天、後延4天,共20天。

3、本次臨時價格干預涉及哪些領域?

答:本次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涉及住宿和交通兩個領域,主要是全市所有具有住宿企業經營許可的酒店旅館及其銷售企業、全市所有網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國家會展中心(上海)周邊6個區(青浦、閔行、長寧、普陀、松江、嘉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公共停車場(庫)。

4、經營者應如何做好明碼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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