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刊发3000多条新闻,她不是记者而是通州法院一名法宣员

一年协助刊发3000多条新闻报道,日均刊发稿件近10篇,她不是记者,而是通州法院的一名司法工作者。从“五五普法”“六五普法”再到“七五普法”,她连续多次获评普法先进个人。

近日,记者采访了这位通州法院的“发稿达人”……

永葆热情:

10年法宣热情不减,常“爬格子”到深夜

2008年,时任通州法院宋庄法庭书记员的窦娟,因“文章写得好”,被组织调到法院机关,专职做起宣传工作。而这一干,就是10年。在办公室刚入职的几名“90后”徒弟眼中,虽然已入行十多年,这位80后小姐姐依然对工作充满着热情。新闻素材的时效性要求很高,窦娟“爬格子”到深夜就成了常有的事。

“我是A型血,要么不干,要么就干好。”窦娟笑称,这可能与她的血型有关。但事实上,如此执着更多的还是因为工作给予她的成就感,“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一年刊发3000多条新闻,她不是记者而是通州法院一名法宣员

▲窦娟在北京法院首例案件专题展

“其实许多人对法院、法官的认识,与实际是有偏差的。我们对外宣传的作用就是把法院、法官的工作介绍给大家,一方面倡导大家知法、懂法、用法、尊法;另一方面也能使大家更多的了解我们的工作,树立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大学学的就是法律专业的窦娟,虽然不能在法庭上执法断案,但是她仍然希望能够在司法宣传的岗位上,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为副中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探索思路:

和媒体做朋友,请记者吃饺子吃到人家害怕

虽然有过撰写判决书、案例分析的经验,但窦娟在刚刚接手新工作时,并不很懂“宣传”。为了能找准宣传思路,尽快适应工作节奏,窦娟经常会自掏腰包拜师学艺“请记者朋友吃饺子”。以至于后来,打交道多了,一遇上吃饭,就有记者问:“咱这次不吃饺子了吧?”

自打干了法宣工作,窦娟的手机就没怎么关过机。“记者的工作时间很灵活,可能晚上还在写稿拼版,有些法律专业的表述,他们会随时征求我们的意见,也可能随时就需要添补素材,调取卷宗。”在与媒体打交道时,面对新闻媒体的报道需求,窦娟会尽量赶在第一时间回复、第一时间反馈,现在的她也算是半个媒体人了,在法治媒体圈的“人缘”非常好。

一年刊发3000多条新闻,她不是记者而是通州法院一名法宣员

▲5月21日,通州法院审理的案件见诸报端

“我觉得更多是学习吧,跟媒体打交道学到很多东西。媒体需要的是新闻点,打眼的案例素材。而我要做的,就是尽量去找寻这样的素材,结合案例以案释法,找到老百姓关心的新闻热点和看似有些冰冷的法律之间的连接点,把法律变得让老百姓喜闻乐见,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普法宣传效果。今后老百姓再遇到类似情况,就能知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如何化解矛盾了!”

用窦娟的话说,她充当的就是媒体和法官之间的“传话筒”和“转换器”,把书面上生硬的法律条文变成柔软的世间百态,变成老百姓都听得懂的家长里短。

司法宣传的思路打开后,窦娟的工作开始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2017年,中央及省市级媒体累计发表关于通州法院的新闻稿件超过3000篇,千余人次新闻记者到通州法院采访报道。

创新方法:

新闻宣传人永远年轻,站在潮头,“从零开始”

10年来,通州法院多次获得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窦娟个人也多次获评北京高院、通州法院“先进”。但窦娟并没有因为这些荣誉而故步自封,她把这些荣誉,更多的看做是动力,紧跟时代浪潮,不断开拓创新。

一年刊发3000多条新闻,她不是记者而是通州法院一名法宣员

▲工作中的窦娟

随着新闻传媒的多元化,新媒体逐步“侵占”了传统媒体的“地盘”,新闻受众更喜爱简约快捷的与“微”相关的平台。窦娟说,新闻宣传人应该永远年轻,永远站在潮流的浪尖,和时代的脉搏一起跳动,只有这样,产生的新闻宣传作品才能吸引大众的目光,才能让大家愿意看,喜欢看。

“12.4法治宣传日,通州法院邀请网友走进法院开直播,6.2万人点击观看”;“通州法院召开涉城市副中心行政案件司法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通州法院法治网络课堂微视频上线”;……。网络直播、新闻发布会、微视频等等,窦娟不断的思索着新的媒体传播方式与法院工作的契合点。她说,好的法治宣传作品一定是形式活泼轻松,但骨子里透着坚定的法治信仰。

法治建设没有终点,法宣工作永远在路上。做了十年法宣工作的窦娟并不满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她将会一如既往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朝着更好的自己努力,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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