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古今那些「房事」

聊聊古今那些“房事”

現如今,大家談論最多的就是這麼兩件事兒:娛樂圈和房子。

娛樂圈暫且不表,因為小編竊以為,一千個圈婊就有一個千個圈婊的不同版本,除了一些狗血情節,實在沒有多少大價值的談資。

而說到房子,則大大不同了,房子是千千萬萬不同家庭的統一夢想。或大或小、或高端或普通、或城區或遠郊,或為自住或為改善或為揚名或為投資或為贍撫老小,雖不一而足,但房子都無疑成為眾所關心切切之核心。

正如此,在今年國慶長假前後及期間,如風捲殘雲一般,約20城相繼出臺樓市調控政策。如今10天整滿,政策洪荒之力,尚未令大家談之色變,可見樓市調控非一日之功,但足以窺見政府對此之重視和關切。

其實,早在古代,樓市房事,各級政府已然出臺不少花樣翻新的“調控政策”,下面隨小編一探究竟吧——

聊聊古今那些“房事”

唐朝

“先已親鄰買賣”

唐朝出臺了一個持續了千餘年的“限購”政策:“天下諸郡……有田宅產業……先已親鄰買賣。”(《唐會要》卷85)

即:全國不管哪個城市,一切地皮和房產,想出售,先問親戚和鄰居。

假如房屋買賣不首先問詢親鄰,若親鄰發現房子已換了住戶,可在一年(南宋改為3年)內向官府告狀,要求以原價贖回,重新出售,並以房親為第一買房對象,四鄰為第二買房對象。

除非遭遇天災,親鄰逃荒異地,而房主急需用錢,又無法問詢親鄰,而不得不賣房,同時有見證人簽字畫押,有買賣合同,有繳稅證明,有公章,官府才不予追究。

宋朝

“限購”:禁止京官在京城購二套房

大宋朝已然出臺更為明確的“限購令”(與當今極為相似):限制京官在京城購買第二套房。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詔令:“現任京朝官除所居外,無得於京師購置產業。”

此詔令,一是為了限制兼併,二是為了平衡住房市場上的供需矛盾。

現在政府出讓國有土地給開發商,方式是招拍掛。宋朝同樣是這樣賣地的,不過當時不叫招拍掛,而是叫做“實封投狀”:朝廷公佈地塊和底價,有意向者把自己出的價錢寫在紙上,裝到信封裡,投進官府指定的標箱,報價期滿,朝廷開箱,公開念出各人的競報價,出價最高者得。

聊聊古今那些“房事”

明朝

“朝廷逼著官員給窮人蓋房”

朱元璋是第一個逼著官員在全國範圍內給窮人蓋房的皇帝,也是唯一的一個。眾所周知,朱元璋是農民皇帝,出身窮苦,他一當上皇帝,就把窮人的住房保障問題提上了日程。(小編此處有掌聲的同時,也忍俊不禁)

《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七年農曆八月,朱元璋給南京官員下了一道聖旨,“京畿民庶之眾,鰥寡孤獨廢疾無依者,多舊養濟院,隘不足容,命於龍江擇閒曠之地構260間以處之。從之。”

朱元璋讓南京官員在龍江找了一塊閒置土地,蓋了260間房屋,以供南京無房庶民居住。

聖旨頒佈後,南京官員奉詔執行。於是一個月後,朱元璋又給華亭縣(今上海)官員下了一道聖旨,讓他們對宋朝留下來的居養院進行翻修,修好後讓沒有住房的華亭百姓人居住。華亭官員也是即刻奉詔。

試點成功後,朱元璋“朕心甚慰”,龍顏大悅,認為可以在全國複製“南京模式”了。於是,在當年年底,再向戶部、工部下詔:“全國範圍內,沒飯吃的,國家給飯食;沒衣服穿的,國家給衣服;沒房子住的,國家給房子。”(小編感嘆是否是大同理想)

理想畢竟是理想。明太祖薨後,各地房價依然扶搖直上,朱元璋“居者有其屋”的夢想徹底湮滅。

清朝

為皇族旗人建“經濟適用房”

明朝以後,因城市發展,城市居民住房越來越成為執政者不得不關心的問題。於是,在清朝,“經濟適用房”出現了。但是清朝的“經濟適用房”,與現代恰恰相反,因為,清朝的“經濟適用房”是專門為特權階層建造的。

聊聊古今那些“房事”

在清朝,不僅在京城裡為旗人修建了海量的“經適房”;在全國各地,大江南北,到處都有享受特殊優待的滿旗人居住區。

以南京為例,當時明故宮至通濟門的大片區域都劃歸滿人。滿族人聚群而居,因此南京人把此區域稱為“滿城”。至今,在這一區域內,還留有藍旗街的名字,顧名思義,當時這裡是藍旗滿人的“經適房”。

再回首,歷史已然漸行漸遠,唯有樓市一如既往風雲變幻不斷。

如同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一樣,房子已經成為當今億萬家庭的不可或缺和稀貴,特別是在當今家庭代構從“4+2+1”向“4+2+2”的轉變過程中,更甚!

樓市:山雨已來風滿樓

購房:莫待良機不復返

“每一次 都在 徘徊孤單中堅強 每一次 就算 很受傷也不閃淚光……”

每一次的樓市新政,都遵循著從一到二到三……線城市的趨勢發展,直至蔓延。

而近幾年來,淄博這樣的實質意義上的三線城市,每每伴隨一二線樓市新政的陸續推行,同步變化的是:提高首付比例、降低貸款利率優惠幅度。

所以,每一次新政到來前夕,在淄博的買房大軍中,面對購房良機,有的人捷足先登,有的人持幣觀望,有的人後悔莫及,有的人捶胸頓足……


編輯:果檳 供圖:刁刁 審核:孫朋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