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困難難以執行 各退一步終達和解

交通事故撞了人,卻無力賠償,一般情況下,隨之而來的就是“老賴”了。但是下面這起案件的結局,卻讓人意想不到。

日前,閔某主動將湊齊的10000元交到繁昌縣法院,至此,一起健康權糾紛案件順利達成和解。2017年4月,閔某駕駛電動摩托車與羅某發生碰撞,經繁昌縣法院判決,閔某應賠償羅某75000元。判決生效後,閔某並未履行賠償義務,羅某遂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到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對閔某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查詢銀行賬戶等方式均無法未發現其任何財產線索。執行法官遂上門瞭解閔某的家庭情況。

通過村委會、閔某單位的走訪調查,閔某系獨子、離異,現在某廠做保安工作,收入微薄,家中還有老母親患病,經濟條件較困難。閔某也表示會賠償,但目前確實沒那麼多錢。

此後,執行法官找到羅某,向其說明了閔某的家庭情況,羅某對閔某的情況表示理解,自願放棄45000元的賠償款。閔某得知後,湊了10000元履行了義務,並與羅某就後續分期付款達成了和解,案件得以圓滿收尾。

經濟困難難以執行 各退一步終達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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