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中工程量計算要點

一、路基工程

(1)路基土石方的開挖工作,是按工作難易程度,將土壤和岩石分為鬆土、普通土、硬土、軟石、次堅石、堅石六類,而土石方的運輸和壓實則只分為土方和石方兩項,並均以m3為計算單位。所以,應注意按土石類別或土方和石方分別計算工程量,以便套用定額進行計價。

(2)路基土石方的開挖、裝卸、運輸是按天然密實體積計算,填方則是按壓(夯)實的體積計算。當移挖作填或借土填築路堤時,應考慮定額中所規定的換算係數。即採用以天然密實方為計量單位的定額乘以規定的換算係數進行計價。

道路施工中工程量計算要點

(3)由於施工機具存在經濟運距的問題,如推土機推移土石方的經濟距離,中型推土機一般為50M—100M,超過經濟運距是不經濟的,而汽車的運距若小於500M,也難以發揮汽車運輸的優勢。所以,為了合理確定路基土石方的運輸費用,同時考慮公路路基土石方的施工又是以推土機為主的情況下,在計算土石方的增運數量時,應考慮分別不同機械類型及基經濟運距計算數量和運量,進行統計和彙總計算出平均運距,以此作為土石方運輸計價的依據。

(4)路基排水及防護工程,概算定額綜合了挖基、排水等工程內容,以圬工實體作為計價依據,如石砌擋土牆,不分基礎、牆身、片石的塊石。

(5)軟土地基處理,當採用砂或碎石等材料作為墊層時,要核查設計圖表資料是否已扣減相應的路基填方數量,以免重複計價。

(6)填方數量,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需要灑水的數量。

(7)在計算路基土石方數量時,不扣除涵洞和通道所佔路基土石方的體積;而高等級公路應據實際情況,適當扣減路基填方數量。

(8)有些項目設計圖表中不能反映出來,應考慮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清除表土或零星填方地段的基底壓實,耕地填前夯實後回填至原地面標高所需的土石方數量,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築的土石方數量;為保證路基邊緣的壓實須加寬填築時所需的土石方數量。

道路施工中工程量計算要點

二、路面工程

(1)開挖路槽的廢方,在計算路基土石方數量時,是否作了綜合平衡調配。原則上不應在某一地段一面進行借土填築路堤,一面又產生大量廢方需遠運處理的不合理現象。若路槽廢方需遠運處理時,應確定棄土場的地點及其平均運距,根據路基橫斷面和沿線路基土石方成份確定挖路槽的土石方體積,不應以路基土石方的比例作為劃分的依據。

(2)根據概算定額的規定,各類穩定土基層級配碎石、級配礫石路面的壓實厚度在15CM以內,填隙碎石一層的壓實厚度在12CM以內,墊層和其他種類的基層壓實厚度在20CM以內,面層的壓實厚度在15CM以內,拖拉機、平地機和壓路機臺班按定額數量計算。如超過以上壓實厚度進行分層拌和、碾壓時的拖拉機、平地機和壓路機臺班按定額數量加倍,每1000m2增加3.2工日。

(3)在概算定額中,有透層、粘層定額,一般是在完工的基層上灑布透層油,再進行瀝青混合料的鋪築工程。舊瀝青路面上或水泥混凝土路面上應灑布粘層油,在計算工程量時,不應漏計這些工程內容。

(4)橋樑、涵洞、通道、隧道等工程。如已計列了橋面鋪裝,是否已扣除了橋樑所佔的長度和麵積,以免重複計價。

(5)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標段的劃分,結合現有拌合設備的生產能力,綜合考慮臨時用地、材料和混合半的運輸費用等,合理確定拌合場的地點和麵積,需要安拆的拌合設備的型號,並計算出混合料的平均運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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