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進「黑名單」 二話不說忙還錢

近日,樅陽縣人民法院在執行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因被執行人某置業公司拒不履行,樅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將其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因列入失信名單帶來的種種不便和輿論壓力,被執行人很快便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履行完畢。

據瞭解,申請執行人某建築安裝公司與被執行人某置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經樅陽縣人民法院、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後,判決被執行人某置業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給付申請執行人某建築安裝公司35餘萬元。嗣後,因被執行人某置業公司未自覺履行生效民事判決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某建築安裝公司遂向樅陽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立案強制執行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某置業公司送達執行通知、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既不報告財產,也未主動履行,且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始終拒接法院電話,也不積極現身處理。與此同時,執行法官及時開展財產調查工作,但均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鑑於被執行人某置業公司拒不履行、躲避執行的行為,樅陽縣人民法院果斷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納入“黑名單”後,因失信帶來了在融資貸款、招標投標中受阻等種種不便和在同行業中口碑下降等負面輿論,被執行人某置業公司這才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趕緊與執行法官聯繫,承認了錯誤,並將執行款如數交至法院。案件得以快速執結。(樅陽縣人民法院 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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