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管理會計基本指引》答記者問

近日,為促進單位(包括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下同)加強管理會計工作,提升內部管理水平,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等,財政部印發了《管理會計基本指引》(財會〔2016〕10號,以下簡稱《基本指引》),總結提煉了管理會計的目標、原則、要素等內容,以指導單位管理會計實踐。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此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問:《基本指引》的發佈具有什麼重要意義?

答:《基本指引》是我國管理會計發展進程中的重要文件,其制定發佈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於加強管理會計指引體系建設。《指導意見》明確了推進管理會計體系建設的“4+1”體系,即,理論體系建設、指引體系建設、人才隊伍建設、信息系統建設加諮詢服務市場建設。指引體系建設是其中確定的重要任務之一,制定基本指引是指引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對制定應用指引和案例示範起統領作用,應用指引的框架設計、案例庫的體系搭建等都將根據《基本指引》展開。但是,不同於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管理會計基本指引只是對管理會計普遍規律和基本認識的總結昇華,並不對應用指引中未做出描述的新問題提供處理依據。

二是有利於加強單位管理會計工作。基本指引在管理會計應用實踐基礎上總結、提煉形成普遍適用的指導性標準,明確了管理會計的目標、原則和要素,為單位(包括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全面準確理解管理會計、科學系統應用管理會計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方向。

三是有利於推動管理會計理論發展。基本指引構建了管理會計概念框架,統一了各方認識,協調了各方意見,為引導會計理論界加強管理會計理論研究,建設中國特色管理會計理論體系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問:《基本指引》起草發佈的過程如何?

答:《指導意見》印發後,我們立即啟動了管理會計指引體系研究制定工作,系統梳理了國內外相關資料,秉承科學民主決策精神,進行了多次調研、座談,歷時近兩年,制定週期長、制定程序嚴格完整、徵求意見範圍廣泛,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研究起草階段。我們於2014年10月啟動了《基本指引》起草工作,對國內外相關資料進行系統梳理,利用前期研究成果,探索《基本指引》框架結構,提煉基本指引核心內容。隨即,組織專家進行了多次座談,群策群力,集思廣益,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基本指引》草稿。

第二階段,形成討論稿階段。在此階段,我們借鑑了我部管理會計發展規劃專項課題中的管理會計概念框架研究課題成果,並多次進行座談,聽取其他專項課題組、財政部管理會計部校共建課題組等意見;赴上海、浙江、廣東等地,深入海爾、華為等企業進行了實地調研;組織英、美國外管理會計專業團體,就管理會計基本指引展開專題討論,並與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就《基本指引》的主要問題交換了意見,提高對相關內容的全球共識;徵求了全體管理會計諮詢專家和會計司司內意見,根據反饋意見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形成了《基本指引》討論稿。

第三階段,公開徵求意見階段。我們按照反饋意見和實務需要修改完善了討論稿,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管理會計基本指引的徵求意見稿,於2015年12月29日印發,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31日,同時,專門向部內相關單位徵求意見。此外,赴山西、河北進行專題調研座談,藉助中國總會計師協會聽取了部分企業財務高管意見。截至2016年3月31日,共收到來自有關部委、部內有關單位、地方財政廳局、各地專員辦、高校、企業、諮詢服務機構、個人等各方面意見89份。總體上,大家一致支持財政部儘快發佈《基本指引》,指導單位管理會計實踐,並普遍認可徵求意見稿提出的涵蓋目標、原則、要素等內容,以要素為主體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同時,希望我們抓緊推進管理會計應用指引和案例庫建設工作。

第四階段,送審稿階段。我們對反饋意見進行了認真整理、研究,修改完善後,再次組織專家座談,就某些重點問題專門聽取業內專家意見。綜合各方意見後,再次召開司務會進行討論研究,報部領導批准後予以發佈。

問:《基本指引》的框架和主要內容如何?

答:目前,國際國內尚無成形的管理會計基本指引可供借鑑、參考。為保證《基本指引》框架結構及其核心內容的嚴密性和科學性,我們對國內外管理會計、財務會計、內部控制的體系或規範等的概念框架以及相關著作等做了系統比較和梳理,並廣泛聽取高校、研究機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諮詢服務機構、國外管理會計專業團體、管理會計諮詢專家、管理會計課題組等各方意見。

在深入研究和吸收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在《基本指引》中形成了涵蓋目標、原則、要素等的基本框架,並以要素為主線鋪陳章節。第一章為總則,包括《基本指引》的制定依據、適用範圍、管理會計目標、原則、要素等內容;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別對總則中提出的應用環境、管理會計活動、工具方法、信息與報告這四個管理會計要素進行了展開;第六章為附則,包括《基本指引》的解釋權限和施行日期等內容。從公開反饋意見來看,各方普遍認可《基本指引》的框架和主要內容的,認為其邏輯清晰完整,內容科學務實,重點明確突出,對單位系統應用管理會計具有指導意義。

問:如何理解《基本指引》中四要素的內在邏輯關係?

答:《基本指引》總結提煉了應用環境、管理會計活動、工具方法、信息與報告這四項管理會計要素。這四項要素構成了管理會計應用的有機體系,單位應在分析管理會計應用環境的基礎上,合理運用管理會計工具方法,全面開展管理會計活動,並提供有用信息,生成管理會計報告,支持單位決策,推動單位實現戰略規劃。

其中,管理會計應用環境是單位應用管理會計的基礎。單位應用管理會計,首先應充分了解和分析其應用環境,包括內外部環境。內部環境主要包括與管理會計建設和實施相關的價值創造模式、組織架構、管理模式、資源、信息系統等;外部環境主要包括國內外經濟、法律等環境。

管理會計活動是單位管理會計工作的具體開展。在瞭解和分析其應用環境的基礎上,單位應將管理會計活動嵌入規劃、決策、控制、評價等環節,形成完整的管理會計閉環。

管理會計工具方法是實現管理會計目標的具體手段,是單位應用管理會計時所採用的戰略地圖、滾動預算管理、作業成本管理、本量利分析、平衡計分卡等模型、技術、流程的統稱。

管理會計信息是開展管理會計活動過程中所使用和生成的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是管理會計報告的基本元素。管理會計報告是管理會計活動成果的重要表現形式,旨在為報告使用者提供滿足管理需要的信息,是管理會計活動開展情況和效果的具體呈現。

問:《基本指引》是否強制執行?

答:基本指引旨在指導單位應用管理會計,不要求強制執行,理由在於:管理會計主要服務單位內部管理需要,是單位內部的事情,管理會計應用更多需要依靠單位發揮主觀能動性,財政部發布指引主要是起推動作用,引導單位系統應用管理會計,優化資源配置,提升價值創造能力;同時,管理會計個性化特點鮮明,單位所處的行業不同、規模不同、發展階段不同,管理會計的具體應用也相應不同,需要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因地制宜,《基本指引》是對管理會計應用普遍規律的總結、提煉,對單位應用管理會計起指導作用,而不是做出限制性規定,制約單位靈活應用。

之所以由政府制定發佈包括基本指引在內的指引體系,一方面是政府主動服務市場需求的重要舉措;另一方面是為了充分發揮政府優勢,協調各方意見,整合各方力量,節約社會資源,便捷高效地推動管理會計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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