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两名村干部违规使用项目资金被处分

松山区两名村干部违规使用项目资金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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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两名村干部违规使用项目资金被处分

松山区上官地镇山嘴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军、村主任刘泽民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问题

2014年6月,该村所属的赤峰兴绿蔬菜营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松山区发改局申请蔬菜批发市场地面硬化项目,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全部为国家投资。2014年8月,该项目通过审批,按照规定,地面水泥混凝土厚度为20公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刘军分别授意刘泽民和中标施工人张某某把水泥地面硬化打10公分即可,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偿还村里债务。项目完工后,将结余资金118842元偿还了村里部分欠款,后因质量问题,未通过验收,该村又出资6.2万元进行了二次施工。2017年5月,松山区纪委给予刘军、刘泽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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