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几类人的待遇要提高了,未来更受尊重

现在已经步入下半年,下半年我们的生活将发生哪些变化?哪些人的待遇将获得提高?都有哪些好消息?

好消息!这几类人的待遇要提高了,未来更受尊重

一,8月1日起,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再次提高

据了解,从8月1日起: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都提高了50元,提高后分别为每人每月440元、550元、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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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工人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指出,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升技能人才待遇;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而人社部的《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则提出,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提供技能人才支撑;进一步完善条件保障,完善生均拨款政策,落实各项建设项目,实施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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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义务教育教师

国务院总理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和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会议强调,要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凡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都要限期整改达标,财力较强的省份尤其要加快进度,各地要定期向教育部、财政部报告落实情况,国务院适时开展督查。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并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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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大群体

国务院去年公布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七大群体((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基层干部队伍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类群体))激励计划,并要求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促进居民增收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对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激励。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出台了相关增收计划,包括河北、河南、广东、广西、山东、湖北、湖南、云南、甘肃、宁夏、四川、陕西、浙江、辽宁、安徽、天津、福建、内蒙古、青海、北京、上海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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