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元一人手機支付 「嘀嗒」刷單獎勵催生「擺渡車」

3元一人手機支付 “嘀嗒”刷單獎勵催生“擺渡車”

“南湖去不去?3塊錢一個人,坐滿就走!”近日,武昌區文安街梅苑小區公交站前,多輛出租車在此攬客,儼然成了往返南湖區間的“擺渡車”。這些車主稱,在梅苑小區公交站附近聚集有利可圖:利用一款名為“嘀嗒出行”的網約車軟件推廣之機,一人持多個賬號“刷單”,通過網約車平臺各種獎勵、補貼賺取利潤,可日入千元。據稱,高峰時,該公交站前有十多輛出租車聚集。

現場

公交站旁,的士攬客

8月4日,市民高女士在文安街梅苑小區公交站乘車。等車中,她發現約5輛出租車停在公交車站前,司機有的靠在車門邊,有的走上站臺,他們不停吆喝攬客,詢問候車市民是否去往南湖,稱3元一人坐滿就走,“有的司機還說320路公交車壞了,結果話剛說完公交車就到站了”。

高女士上公交車後,向車上其他乘客打聽,得知320路公交線路一直在正常運營。同時,該公交站前長期有出租車集中攬客。

探訪

3元一人,手機支付

14日上午,記者在該公交站旁看到,2輛出租車及一輛黑色私家車停靠在站前,3輛車的司機均在公交站臺攬客。此時,正巧320路、540路兩條公交線路途經該站。因“擺渡車”倚靠公交站泊車,當320路公交車駛近站臺時,只得停在站臺旁靠近路中間的位置。

通過一段時間觀察,記者注意到,每當有一批乘客從地鐵站轉乘公交,這些司機便忙活起來:有時在候車乘客中穿插攬客;有時告訴乘客“公交車剛走,得等半天”。經他們一番招攬,有部分候車者表示願乘“擺渡車”,而這些“擺渡車”司機首先問的卻是“有沒有手機支付”。一婆婆稱自己沒有手機,只能付現金,當場被“擺渡車”司機拒載。

“你一天刷幾個號?今天刷了幾單?”“擺渡車”司機們經常這樣閒聊。

司機

平臺刷單日入千元

藉口想參與“擺渡車”生意,記者與這些司機攀談,得知“擺渡車”司機所說的“刷單”,是指利用網約車平臺獎勵機制牟利的“業務量”。

據稱,乘客上車後,司機會推薦對方使用一款名為“嘀嗒出行”的軟件進行叫車付款,一天完成20單,平臺可獎勵司機300元,“手機上沒有軟件,可以現場下載”。成功叫車後,“擺渡車”將沿著320路公交線路行駛,從梅苑小區公交站往返南湖約1小時左右,遇到車上乘客的目的地與行駛線路距離不遠的,也會將乘客直接送到指定位置。

“就是賺平臺的錢。”一“擺渡車”司機說,4月1日開始,最初一個司機十幾個賬號都可以一起刷,且每個號的獎勵都多,完成每天單量可以獎勵400多元。該司機解釋,雖然該平臺只能出租車註冊,但“擺渡車”司機借用其他出租車資料進行註冊,可將賬號收為己用。“比如跑一趟車,車上有3個乘客,而司機手上有3個手機、3個賬號,那麼一趟下來司機相當於完成了平臺內的9單……平臺只認手機,不認車子,只要手機中的賬號顯示‘跑了’就行。這樣刷單,每天可以賺一千多元,高峰期這裡停滿(‘擺渡車’),少說十輛”。

見公交站旁也有私家車攬客,記者問自己能不能跑,該“擺渡車”司機稱,平臺一般只能出租車註冊,但私家車想做也行,需要提交出租車的相關資料進行賬號註冊,另一名“擺渡車”司機插話,表示可以賣平臺賬號給記者。

據稱,之前“嘀嗒”還有補貼,跑一單有4元提成,收乘客3元相當於7元一個人,現在補貼沒有了。另外,該平臺也在封停部分賬號,“等到平臺沒有獎勵,生意也就完了”。

乘客

對於“擺渡車”攬客營運,公交站內的乘客中,有人為“擺渡車”點贊,有人覺得“擺渡車”煩人。

家住南湖片區的市民羅先生在梅苑小區公交站附近上班,他稱,除非是剛好遇到公交車進站,否則他會直接選擇乘坐“擺渡車”。擺渡車的價格只比公交車貴一元,但不用等車、保證有座位、不用到站停車,還可以直接到達目的地。他認為,“擺渡車”既方便了乘客,也讓司機賺了錢,互惠互利。

“不管別人多願意坐,我是不會坐的。”市民劉先生對“擺渡車”持強烈的抵制態度。他認為“擺渡車”很不安全,“他們搶佔了公交車站,公交車無法進站停車,得在路中間上下乘客。公交車萬一被後面車輛追尾了怎麼辦?乘客萬一被過來的其他車撞到了怎麼辦?”

公交

經常遭遇“被違停”

“可能我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320路線長張進說,文安街梅苑小區是他們客流量最大的途經站點之一。該站點位於地鐵站附近、周邊有眾多商鋪、鄰近長途客運樞紐,常有各種車輛停靠在公交站附近,這些車遮擋站點、阻擋乘客乘車,導致公交車到站時只能順次停在其後方,有時還被迫停在馬路中央。因為其他車輛佔用公交車站,他們不止一次接到關於公交車輛不按規範靠站停車的投訴。

管理

拼車可以,攬客違規

對於“擺渡車”倚靠公交站攬客的行為,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處的工作人員回應稱,在公交站沿線無專用載客區域時,出租車遇到乘客在公交站叫車,可允許出租車在公交站附近即停即走,但停車攬客肯定屬於違規行為。而對於出租車司機利用網約車軟件進行拼車服務,工作人員稱傳統意義上,出租車司機在未徵得乘客同意的情況下要求乘客拼車,屬於強制拼車的違規行為,一旦查實將面臨處罰。然而,出租車司機利用網約車平臺進行拼車,乘客在上車前就已知拼車情況,此類拼車屬於乘客需要而非司機強制。

該工作人員稱,一般乘坐出租車從文安街梅苑小區出發,至南湖片區,乘車費用約為15元。“擺渡車”司機在拼車中,要求每位乘客支付的乘車費用並未高於車輛行駛的實際價格,且拼車乘客支付的車費總價與車輛行駛產生的車費價格差不多,因此出租車作為“擺渡車”藉由網約車平臺進行拼車服務,並不屬於違規行為,但私家車作為非營運車輛參與營運行為屬於明顯違規。

平臺

發現“刷單”立即封號

嘀嗒出行平臺客服人員稱,平臺推出相關活動,是本著司機能夠在行程過程中,可以將平臺推薦給乘客,以便乘客出行方便,再次下單也可享受平臺給予的優惠。

據悉,該平臺系統有檢測機制,會對違規的刷單行為進行判定,並對相應司機的平臺賬號做及時處理。一旦確定平臺註冊司機有違規刷單行為,或是註冊車輛不具備平臺要求的相關資質,系統會對相應的賬號進行封停。“出租車司機註冊平臺賬號需要上傳行駛證、駕駛證、車輛信息及所屬公司信息,所以平臺賬號一旦被封便無法進行再次註冊”。

對於司機在不允許出租車停靠的區域進行載客,該工作人員解釋,該平臺無法直接監管相關車輛的停靠位置,但是若有乘客反饋司機有違規停靠載客的相關行為,平臺會給司機相應的警告或提醒。平臺有警告、提醒的義務,但若司機執意為之,平臺無法強制進行處置,“平臺註冊司機如果違反相應交通管理條例,後續出現任何問題需要司機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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