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原本就是一種騙術

3月27日,據《新安晚報》報道,合肥一名女大學生在做兼職網上刷單時,最近騙了小倩近2萬元。她想通過告訴一位剛認識的網友來彌補她的損失。後者謊稱認識警察,用各種手段騙了小倩近萬元。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刷卡是違法的。《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在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榮譽等方面作虛假或者誤導性的商業宣傳,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中國《網上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經營者不得通過捏造交易或者刪除不利評價等方式,為自己或者他人提高商業信譽。《中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假或者誤導性的商業宣傳手段,通過虛假交易、虛假用戶評價等手段,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為提高商店的銷售和知名度,提高競爭力,部分商家應當付費。人們偽裝顧客,使用虛假和真實的購物方法來提高網上商店的排名和銷售。這不僅損害了其他電子商務銷售商的利益,破壞了電子商務的公平競爭環境,而且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現在,“法案”已經成為一種新型的欺騙手段。關於兼職計費的信息充斥著網絡平臺的各個角落。微博評論、兼職網站和路邊廣告牌是小收費廣告的永久網站。社會經驗不足的大學生是作弊的主要對象。在實體店,兼職開單比兼職開單更有吸引力,因為它能帶來更多的錢和更多的錢,以及自由時間和無限的位置。使用刷單的騙子商人往往先讓他們成功地下了好幾個訂單,打消了他們的防備心理,然後在貨物量大的時候給他們的腳底上油,並採取塗黑和刪除的措施。在虛擬交易平臺上,由於缺乏個人信息,涉及金額較小,很難追回被騙的資金。面對被欺騙,有的人哭了幾天或鬱悶了幾天,但有的人心理承受力差,經常做出一些極端的行為,不值得損失。

即使這不是一個騙局,在賬單上兼職也是違法的。這種“常識”應該普及。此外,監管部門應加強對電子商務平臺的監管,暢通監管舉報渠道,通過技術手段過濾、屏蔽虛假刷單信息,依法追究刷單平臺、企業和個人的相關責任,並將重點放在更多的是打擊欺詐集團和個人利用它作弊。
互聯網的發展帶來了更多的就業機會。我國也在倡導“互聯網創業”的新模式。許多大學生利用網絡創業解決了自己的就業問題。可以說,機遇和風險在網絡平臺上共存。非全日制大學生應該擦亮眼睛,與父母交流,區分芳香的狒狒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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