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式索好評"也是在變相"刷單"

雙11過後,"剁手黨"沉浸在收快遞喜悅中的同時,煩心事也出現了。靈魂三問:快遞收到了嗎?開始退貨了嗎?被賣家花式索要好評了嗎?"這兩天好幾家店鋪的客服各種發短信、打電話、留言催我給好評,難道消費者連選擇給不給好評的權利都沒有了?最怕這樣不停被push(推送)。"不少用戶在社交平臺抱怨,稱近期遭到了賣家花式催好評。(11月21日中新網)

電商平臺的評價機制是用於衡量賣家的信譽指數,讓消費者得以知曉商品和服務的優劣,通過評價來做出合理選擇,從而督促賣家提高商品和服務質量,實現賣家優勝劣汰的競爭法則。但是,由於好評率的多寡,與賣家的銷售和利益有直接關係,很多賣家為了多拿好評,絞盡腦汁向消費者要好評,甚至出現好評返現、短信電話催逼等,則就偏離評價機制的正軌,亦是在變相"刷單",破壞了公平競爭環境,容易誤導消費者,導致評價機制失靈。

據總結,賣家"花式索好評"主要分為賣慘型、利誘型、威逼型和狂轟亂炸型,有些消費者還會遭遇混合式,但不管是哪一種類型的"花式索好評",均對消費者造成了很大困擾,甚至可稱之為騷擾。"花式索好評"以各種方式誘使消費者,達到提高好評率的效果,誤導其他消費者認為賣家的商品和服務優秀,進而促進賣家的流量、銷量、利潤等獲得相應提升,這是賣家樂此不疲的根源。

顯然,"花式索好評"未遵循正常的評價機制,沒有依仗商品和服務的質量贏得口碑,而是採取不當手段獲得好評,由此扭曲了消費者的意願,令好評失去了正反饋效應,反而因摻雜了大量虛假好評,破壞了評價機制的信譽度。由此可見,"花式索好評"屬於變相的"刷單",部分消費者雖然也是真金白銀購物,可在賣家誘導下,做出了違背真實心願的評價,表面看因此得到了優惠,卻成為了賣家欺騙消費者的"幫兇",實則得不償失。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顯然,"花式索好評"令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遭到人為改變,消費者從好評上看不到真相,就會被誤導,也就無法滿足知情權和選擇權。同時,"花式索好評"是在人為編造好評,對商品和服務有過度讚譽之嫌,亦屬於違規違法行為。

互聯網促進了信息公開透明,方便用戶找尋需要的東西,但海量信息過載、虛假信息氾濫亦給用戶造成負擔,衝抵了獲取信息的便利,反而增加了很多麻煩,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去辨識真偽。電商好評造假就是典型例子,本來是幫助消費者選擇商品的指標,卻被異化為"刷量"的工具,導致電商交易裡充斥著虛假行為,令信息愈發不對稱,平白添了很多麻煩。顯然,電商平臺需要改進評價機制,逐漸廢棄難以辨識的好評模式,改以不受人為操控的信用評價體系,真正實現優勝劣汰機制。(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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