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後要注意組織好自己手中的證據

起訴離婚後要注意組織好自己手中的證據

俗話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這句話在起訴離婚案件中同樣適用。當您已經收集了很多離婚證據後必然要把它們提交給法官。但您需要注意的是提交前一定要把這些證據進行整理和組織,這麼做首先可以讓法官比較容易理解您到底想證明什麼內容;其次,單獨一個證據可能證明力太弱,達不到證明目的。而當您把很多單獨證據能很好地組織到一起的時候,證明力會顯著提高,甚至超乎您的想象,直接影響離婚判決書的內容。既然組織離婚證據如此重要,接下來,本離婚律師就簡單講解一下在組織離婚證據時候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首先,要注意排好離婚證據的先後順序,使證據之間具有較強的邏輯關聯。舉個例子來說:您想證明自己向親友借款10萬元並用於婚後生活,所以該借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話,就要按如下順序阻止相關證據:1、您給親友書寫的借條;2、親友給您匯款的憑證;3、您自己收到該款項的銀行賬戶明細;4、您日常開銷的票據;5、您的日常開銷款項來源於該借款的證據。這樣組織證據後,法官會對您主張的這筆借款來龍去脈就一目瞭然了。其次,當您的離婚證據材料眾多的話不妨單獨製作一份證據目錄。證據目錄類似於一本書的目錄,可以讓別人大致瞭解一下您所要證明的事項。一份合格的證據目錄至少包括以下幾項:1、證據編號;2、證據名稱;3、證明內容;4、證明目的;5、證據頁碼。

以上只是在離婚訴訟中組織證據的基本方法,實踐中還要結合您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證據取捨、突出證明事項、審查全部證據的前後一致性等多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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