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您案子庭審的人有可能不是法官嗎?

主持您案子庭審的人有可能不是法官嗎?

話雖如此,本律師在此就不明確指出是哪個法院的派出法庭了,說出來對我和我的當事人沒有什麼益處,本律師絕對不會做損人不利己的事情的。況且今天只是離婚訴訟的第一次開庭,都是走流程的事情,不涉及什麼實質問題。對於這種事情本律師至少在北京地區的法院早習以為常了。能理解的原因無非是:1、法官工作繁忙;2、本次開庭不涉及案件關鍵事實,只是前期接觸並解決一些訴訟離婚中的輔助性問題。說實話一起離婚案件的第一次開庭訴訟流程都是明確被告是否同意離婚,同意離婚的話對子女撫養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有沒有爭議,爭議的焦點在哪裡,然後宣佈休庭並告知雙方回去繼續準備證據。真正的交鋒往往在第二次庭審中。稍有經驗的書記員都能做好第一次開庭的工作,而且散庭後書記員肯定會庭審情況彙報給主審法官,絕對不會耽誤您的官司。所以,當您看到法庭上只有一個人在主持庭審時基本就可以斷定她/他不是法官而是書記員。只要庭審不涉及關鍵事實的查明和認定,您就沒有必要和法庭較真。當然如果您有律師陪同,也可以讓您的律師幫您把關,相信您的律師會很好地維護您的訴訟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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