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霸一方”?这个涉黑团伙被除掉!

今年以来,在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后,山东省济宁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月25日从济宁市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已就犯罪嫌疑人闫某攀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称霸一方”?这个涉黑团伙被除掉!

案件速递

经审查,2002年至2005年期间,被告人闫某攀先后纠集王某朋等人,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大量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一个以汶上县白石镇、泰安市宁阳县为活动区域,以闫某攀为组织者、领导者,以王某朋等16人为积极参加者,以高某宽等7人为其他参加者,组织严密、层级清晰、结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并以获取经济利益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多年来,在济宁市汶上县、泰安市宁阳县部分区域内,以形成“称霸一方”的强势地位和 “独霸市场”、对该区域内石材行业进行非法控制为目的,大肆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在上述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济宁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并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济宁市县院两级公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迅速行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强化提前介入和办案指导,形成了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做好济宁市扫黑除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就目前正在办理的闫某攀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强化办案指导,济宁市院公诉部门派专人跟进,就如何进一步强化证据审查、引导侦查取证、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等进行了具体指导,以求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证据标准,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对于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省院请示汇报,得到省院公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目前,该案以闫某攀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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