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商貿金融的「閩西實踐」


紅色商貿金融的“閩西實踐”

□陳淑如 邱妤

中央蘇區的紅色政權成立之後,國民黨在進行反革命軍事“圍剿”的同時,還進行了嚴密的經濟封鎖措施。國民黨嚴密的經濟封鎖切斷了當時閩西蘇區與外界的聯繫,給當時閩西經濟製造了嚴重的困難。

當時,閩西各縣所產的農產品和手工業製品種類相同,無法在區域內得到消化,經濟發展主要依靠外在市場的需求,但這些商品又無法供給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所需。據相關史料記載,閩西出產以“紙菸為大宗”,其次是茶、杉木、竹木等,閩西群眾就是用這些土特產品與外界交換食鹽、煤油、布料以及日用工業品。

紅色商貿金融的“閩西實踐”

中華蘇維埃國家銀行第一任行長毛澤民

這種情況之下,經濟封鎖對閩西蘇區軍民造成了巨大的影響,蘇區商品的流通渠道都被堵住,造成了生活必需品、軍需品進不來,蘇區的商品也因為封鎖出不去,閩西蘇區陷入困境。物資的匱乏不僅給軍民的生活帶來諸多不便,甚至還直接影響革命戰爭。因為缺鹽,蘇區軍民只好用香乾、蘿蔔水、辣椒乾等代替食鹽煮菜。長期缺鹽導致蘇區許多群眾身體浮腫,患上各種疾病,部分紅軍戰士因為鹽分攝入不足,體質下降明顯,嚴重影響部隊戰鬥力。

必需商品缺乏,自產商品又過剩,閩西蘇區很快在物資供求上出現了嚴重的“剪刀差”問題。據才溪鄉調查數據,谷每擔暴動前(1929年前)價格為10元,暴動後,只有2.5元一擔,是原來的1/4,而與此同時,工業品的價格卻節節爬高,布從每匹1元漲到1.5元至2元,鹽每斤漲了7倍,煤油從原來1元能買7斤多到每元只能買1斤5兩。當時出現了“工農小資產階級群眾和紅軍士兵群眾的生活不安,有時真是到了極度”的情況。

多形式商貿實踐尋突破

為了打破國民黨的經濟封鎖,閩西蘇區政府開始通過公營商業、合作社商業、私營商業三種形式進行商品流通來發展經濟。雖然經濟封鎖,但事實上,蘇區和鄰近的地區已經形成了物資相互依賴、相互供給的狀態,白區的一些地方其實也出現了物資短缺,也急需要換取農副產品和手工商品。

紅色商貿金融的“閩西實踐”

閩西工農銀行舊址

當時,私營商業和農村圩場成為了閩西蘇區商品流通的主要形式。閩西蘇區重視對商人的宣傳,打倒控制圩場的封建把頭。圩場多,商品品種多,自由交換也繁榮了市場。各區、鄉在當時都已經有了圩場,僅長汀四都就有四個圩場,每圩的貿易額從數百元發展到數千元以上,趕圩的人數少則四五百,多則千人以上。恢復、建立圩場後,閩西蘇區又逐步建立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和辦法,改造而成的“紅色圩場”成為各縣主要商品的集散地和中轉地,為蘇區軍需民用提供了重要保障。

針對經濟封鎖,蘇維埃政府還幫助和獎勵群眾創辦合作社商業。當時出現了各種合作社商業組織,如消費合作社、糧食合作社等,主要是抵抗商人、富農因資本多而形成的批發剝削。有了合作社,群眾可以更便宜地買到商品,又可以以更高的價格賣出他們的生產品。面對國民黨的嚴密封鎖,消費合作社千方百計地向蘇區輸送食鹽、布匹、洋油等必需品,糧食合作社調劑糧食盈虧、控制糧價、保證軍需民用。因為蘇區市場的需求和優惠政策,白區商人在與蘇區的商品交易中獲取了較好的利潤,為此,商人們也積極尋找商業渠道,開闢了各類通商途徑,將大量的食鹽、布匹和藥材等運往蘇區。

此外,為了縮小工農業產品之間的價格差,閩西特委於1929年9月發出通告,分析了“剪刀差”的危害性,確定了調劑的政策,並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措施:1930年3月,閩西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上,專門制訂了《商人條例》,頒佈了“允許商人自由貿易”“各地船隻、貨物往來,政府一律予以保護”等措施;在解決穀賤傷農的問題上,1930年7月,閩西蘇維埃政府成立了全蘇區第一個公營商業企業———閩西糧食調劑局,在打擊奸商、平抑糧價、調節市場、接濟軍糧和改善工農生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1933年11月27日,中央蘇區方面代表張雲逸、方方與福建人民政府善後處代表陳小航在長汀進行談判,雙方簽訂了《閩西邊界及交通條約》,停止軍事行動,確定了邊界,恢復了交通貿易關係。隨後,從福建往中央蘇區運進了大量的食鹽、布匹、藥品、軍械等物品,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對中央革命根據地進行經濟封鎖帶來的不利影響。

嘗試創建蘇區金融體系

閩西蘇區的金融市場開始還很亂,有國民政府四大銀行的紙幣,還有軍閥發行的“民興”鈔、資本家發行的“閩西農民”鈔。閩西蘇區政權建立以後,經濟越來越繁榮,後來為了鞏固政權,建立起自己的金融體系。早在1927年,傅柏翠就領導上杭蛟洋農民創辦了農民銀行,但是因為閩西革命力量尚未壯大,蛟洋銀行沒有得到有力支持,只存在了幾個月。

1929年9月,中共閩西特委發出了第七號通告,要求各區著手發動群眾“召集私人股金創辦信用合作社”“以使農民賣米買貨不為商人所剝削,而農村貯藏資本得以收集,使金融流通”。此後,閩西各區、鄉開始籌辦信用合作社。1930年3月,閩西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又要求“普遍發展信用合作社組織”,並制定《合作社條例》。信用合作社初創時,資金部分由政府撥給,部分由群眾集股,直至1930年11月閩西工農銀行成立,信用社發行的紙幣才由各社收回。閩西工農銀行貨幣發行後,隨即成為根據地內的主導貨幣,在活躍蘇區經濟、溝通蘇區內外貿易、打破國民黨經濟封鎖、支持農業生產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了保障蘇區軍民生活需要,1930年秋,閩西設立了國家保衛局領導下的工農通訊社,其主要任務就是溝通與中央的聯繫,傳送黨的機密信件,護送領導幹部出入蘇區,採辦軍需物資並保護送入根據地。

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毛澤民受命籌建中華蘇維埃國家銀行,籌劃印刷、發行國家貨幣。隨即,毛澤民來到長汀考察。閩西蘇維埃政府全力配合,並派出閩西工農銀行委員會委員曹菊如、賴祖烈參與國家銀行的創建。毛澤民吸收了閩西工農銀行創辦和運營過程中的成功經驗和創新做法,國家銀行成立之初,很多的規章制度和做法都是遵循閩西工農銀行。

閩西蘇區金融體系的初步創立,使得蘇區各項事業得到迅猛發展,經濟逐步活躍起來,極大地滿足了蘇區軍民的生活和鬥爭需求。□(摘自《紅色文化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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