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我不是药神》绝对不能只用来“消遣”,社会痛点应引起深思

不得不说,影片《我不是药神》,真的是“点燃”了2018年的暑假,但是,随着影片《西虹市首富》的上映,《我不是药神》已经快要淡出荧屏了!在这,我想说,如果电影《我不是药神》只是用来消遣,而没有过后的“深思”,那么该影片的拍摄将会毫无意义!影片中,很多社会痛点应该引起广大人民的深思!

电影《我不是药神》绝对不能只用来“消遣”,社会痛点应引起深思

《我不是药神》并非凭空编造,它是由真实事件改编而来的。原事件的主人公就叫陆勇,原本是一名普通工厂的老板,过着平凡幸福的生活,可是突然有一天一份体检报告打破了原有的平静,陆勇被检查出患上了白血病,这对一个平凡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那个时候只能以吃药来维持自己的生命,断了药也就断了生命啊。

电影《我不是药神》绝对不能只用来“消遣”,社会痛点应引起深思

可是那时国家在医学药物研发这方面又不是很发达,一盒正品药得一两万块,这样的开销还只能维持一个月,陆勇在这样的情况下坚持服用了两年,光药钱就花了七十多万,这几乎是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对于一个工厂老板来说可以勉勉强强支撑两年已经很不错了,可是如果这件事要是发生在一个出身家境贫寒一点的工人身上,无疑就等于直接判了死刑。

电影《我不是药神》绝对不能只用来“消遣”,社会痛点应引起深思

所以这时,陆勇意识到再这样下去吃昂贵的药的话,只会家破人亡,于是被逼入绝境的他,无意中看到了药盒上的厂家,然后随之找到了供货商,从小道消息了解到印度也有在贩卖这种药,一盒只要两百,低了整整二十倍,这种药除了工业流程上没有做到像正版药那样正规,其药效基本上是一致的,对人的危害也不大,只需在用量上注意点就可以了,找到了这种渠道之后,陆勇发现由自己来代售这种药可以救活更多吃不起昂贵药的白血病患者了。

电影《我不是药神》绝对不能只用来“消遣”,社会痛点应引起深思

当然在法律的层面上,陆勇这样的行为无疑等同于是在贩卖假药,是犯法的,好在这个事件的结局是好的,陆勇最终也因为数万人请愿,无罪释放了。从白血病患者陆勇再到电影中贩卖保健品的程勇,他们其实是一类人,起初程勇因贩卖保健品却生活拮据,从他人口中得知有一种药叫格列宁,在白血病患者群体中非常受欢迎,这可是他们的救命药,市场价一两万,而在印度有一个工厂专门仿制这种药,一盒成本价几十块,被生活所迫的程勇只能选择去印度偷渡盗版药回来卖,起初只是为了挣钱谋利,

电影《我不是药神》绝对不能只用来“消遣”,社会痛点应引起深思

到了后来被白血病患者深深触动,顶着坐牢的危险也要继续做下去。最后程勇还是被捉了,电影最后留白,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我想这个电影之所以让观众们频繁触动泪点,不仅仅是主角程勇一个人的行为举止所造成的,还有其他人物的烘托,比如电影中身为一名白血病患者母亲的刘思慧,在电影的前半段,她带着程勇进屋的那个情节,让人莫名的心酸,但是她用勇敢向人们诉说着“我不怕,来吧”。

电影《我不是药神》绝对不能只用来“消遣”,社会痛点应引起深思

的精神态度,让人不禁拍手叫好。以及在电影的后半段中,一群白血病人因吃假药而带到警察局接受审问,那个老婆子说的话,也让观众陷入了沉思,在法律面前,人性就该无视吗?还有黄毛舍身救程勇最后被车撞死的那个场面,让人看了心疼至极。

电影《我不是药神》绝对不能只用来“消遣”,社会痛点应引起深思

这部电影为什么能如此之火,关键就在于它的真实性以及争议性,关于贩卖假药这件事从古至今从未停止过,在受害群体看来,这是他们唯一能活命的途径了,不吃买不起正版药得死,吃了盗版药至少还有一丝机会啊,而在法律面前,吃假药就是不正当行为,而贩卖假药更是罪无不赦了,可法律无情人有情,总会有人站出来替他们说话,而陆勇程勇就正是这类人。要说这部电影里到底是谁有罪,各有各的道理,

电影《我不是药神》绝对不能只用来“消遣”,社会痛点应引起深思

只能说药物研发自身就是一项研究型的项目,每研发出一种新药品是需要进行不断的试验,而在这个过程中会损耗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高,而现在随着科技不断的发展,研究型试验方面也越来越发达,成本也渐渐降低,相信像电影中的事,在不久的将来再不会发生的。电影《我不是药神》绝对不能只用来“消遣”,社会痛点应引起深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