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廳落實「三個全面」舉措切實增強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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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落实“三个全面”举措切实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免疫力”

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民政廳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以增強全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免疫力”為目標,堅持全面排查、全面整頓、全面提升,依法整頓軟弱渙散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切實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實際效果。

一是全面排查。指導市、縣兩級民政部門會同同級組織、政法、公安等部門及時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做到信息共享、資源互補,形成工作合力,對在任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成員全覆蓋從嚴審查,依法打擊操縱村(居)民委員會選舉、爭當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或者扶持代理人、插手村級公共事務、壟斷農村資源、侵佔集體資產、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村(居)民等涉黑涉惡犯罪行為。特別是對省掃黑辦掛牌督辦的27件村(社區)自治組織人員涉黑惡犯罪問題進行全面跟蹤督導,要求所涉市(州)、縣(市、區)民政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及時與本地政法部門溝通情況,主動認領,並繼續做好梳理排查工作;要求未涉及的市(州)、縣(市、區)要舉一反三,對照檢查,認真梳理,發動群眾檢舉揭發,確保村(居)掃黑除惡無死角、全覆蓋。截至目前,全省各級民政部門直接派出工作人員796人次,對信訪問題多、脫貧攻堅任務重、社會治理難度大的1369個村(社區)進行了實地走訪和工作督導,指導相關村(社區)加強班子建設,完善村規民約等制度機制,切實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全面整頓。以始終保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服務群眾的組織功能為目標,對“軟弱渙散”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依法進行整頓。指導成都、自貢、瀘州、內江、南充、樂山、宜賓、雅安、巴中、涼山等市(州)及所轄縣(市、區)民政部門針對已摸排出的27件村(社區)自治組織人員涉黑惡犯罪問題,及時聯動組織、紀委等部門,指導有關鄉鎮(街道)有針對性地逐一對相關村(社區)自治組織制定整頓方案,對涉案人員堅決依法罷免,防止其繼續“佔位”而消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在群眾中的公信力。

三是全面提升。以治理有效為目標,圍繞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豐富基層群眾自治實踐,全面提升村(社區)治理水平。指導各地引導村(居)民共同參與討論、修訂和遵守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院壩公約,加快形成依法立約、以約治村(社區)的良好格局,真正把黨的主張轉化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在全省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後,目前,全省5.3萬個村(社區)均修訂完善了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夯實了“以約治村(社區)”的制度基礎。積極拓展群眾參與基層治理的渠道,依託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和村(居)民議事會等載體,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協商,推行建立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證會、民主議事會和民情溝通日等制度。嚴格實施《四川省村務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規範為重點,紮實做好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大力推行陽光村(居)務,確保了村級權力運行公開透明,進一步剷除了“村霸”等黑惡勢力和“微腐敗”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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