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获114.3公斤“毒品”, 竟是孝子为救脑癌父亲,最后不起诉!

大麻籽油目前在我国是合法销售的,只是在国内叫法不同而已,国内一般称之为火麻籽油。 而在台湾自2012年7月起,也正式将大麻籽油列为食品原料及添加物,开放合法食用,但限制其中“四氢大麻酚”含量不得超过10ppm,不致影响中枢神经运作而造成危害。今天,台北市一男子为给患病的父亲治病网购了一批大麻籽油,被海关查获并依贩毒品罪送办。

海关查获114.3公斤“毒品”, 竟是孝子为救脑癌父亲,最后不起诉!

据报道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为了替罹患脑癌的父亲改善病症,在美国知名购物网站iHerb网购“大麻籽油”,没想到遭海关查获,依毒品罪送办。林男强调,自己并不知道大麻籽油不合法,相关医学文献也显示大麻籽由有益脑癌患者。台北地检署认为,林某并无主观犯意,将他不起诉处分。

海关查获114.3公斤“毒品”, 竟是孝子为救脑癌父亲,最后不起诉!

检方认为,虽然厂商宣称,该产品大麻籽油并不含有在台湾被列为二级级毒品的四氢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s,THC)成分,但联合国报告显示,大麻籽油制造过程,可能让油品掺入四氢大麻酚,台湾方面,2012年7月虽开放民众使用、厂商进口,但四氢麻酚浓度一旦超过10ppm,就算违法。

海关查获114.3公斤“毒品”, 竟是孝子为救脑癌父亲,最后不起诉!

不过林某供称,因为父亲患有脑癌,查找医学文献时发现,大麻籽油对脑癌患者有帮助,才会网购。海关也认为,追查林男,发现并无涉及运毒,甚至贩毒。检方进一步侦查发现,确实林某也仅买了2瓶大麻籽油,也出示相关医学证明,在此之前根本不知违法,因此认定并无主观犯意,给予不起诉处分。

海关查获114.3公斤“毒品”, 竟是孝子为救脑癌父亲,最后不起诉!

而其实就在林姓男子网购大麻籽油的时间点,高雄海关便查获多达114.3公斤,四氢麻酚浓度超过标准值10ppm的大麻籽油。高雄海关表示,该些货物原本报运为土耳其产制化妆品原料,但台湾对相关产品的管制较为严格。

海关查获114.3公斤“毒品”, 竟是孝子为救脑癌父亲,最后不起诉!

图片素材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