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法庭听审判”——毒品,你可万万沾不得!

“走进法庭听审判”——毒品,你可万万沾不得!

毒品到底离我们有多远?

其实它很近

“走进法庭听审判”——毒品,你可万万沾不得!

近在你所谓的“朋友”身边

近在歌舞摇曳的娱乐场所

近在路边的一种野花

近在某种暴力下

近在某些刺激中

“走进法庭听审判”——毒品,你可万万沾不得!

一不留神

人们就会因为种种原因

上了毒品的圈套

踏进了深渊

“走进法庭听审判”——毒品,你可万万沾不得!

今天

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了一起

容留他人吸毒刑事案件

来自全区11个乡镇(街道)

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20余人

走进庄严的法庭

聆听了这场公开庭审

“走进法庭听审判”——毒品,你可万万沾不得!
“走进法庭听审判”——毒品,你可万万沾不得!

他,普通的村民,年仅38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好年华。

他,交友草率,抵挡不住毒品“快乐”的诱惑。

他,觉得偶尔吸食两口令人“快乐”的东西不是什么大事。

他,认为朋友既然来到了家里,就该跟朋友一起尽享“快乐”。

对毒品危害的不屑一顾,对“快乐”“新鲜”“刺激”的好奇与上瘾,怎么能遏制住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呢?

身边的案例

警示身边的人

基层干部群众接受了

一场近距离的

禁毒法治教育

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本罪名中所说的“容留”是指:实施了容留的行为,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处于主动还是被动,所以,即使是吸毒者前来要求而被动的容留行为也会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

①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

②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

③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

相关警示

面对着新型合成毒品日趋增多,青少年、中壮年群体已经日益明显地成为易感易害的高危人群之一,亟须遏制。

根据调查分析,七成学生知道大烟是毒品,如传统毒品如鸦片、海洛因等,经过多年宣教,学生都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是,涉及新型毒品,学生的错误率陡然升高。关于新型毒品的名称选择中,仅有7.8%的女生、4.6%的男生选择正确。同时,对毒品危害的认知仍需加深,对涉及合成毒品对人中枢神经造成的伤害程度时存在模糊认识等。

实际上,若不是经过专业的知识培训,对于毒品的细节知识,成年人也不一定会弄得很清楚。充其量,就是知道毒品有害需要远离、贩卖吸食毒品犯罪等等。但是对于一些毒品构成及危害程度,以及如何远离一些新型毒品的侵扰与危害,于大部分人而言,都存在模糊认识。这无疑会为成为一大隐患。

所以,我们的禁毒宣传,一方面是在法律层面上,要让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恶果,另一方面,就是要广泛普及毒品的科学知识,让人民深刻地了解以化学合成为主的合成毒品作用于中枢神经,将产生虽看不见但不可挽回的危害,才能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保护意识。

这些既来自于外界的宣传,也来自于我们每个人的自我学习和防范。

“走进法庭听审判”——毒品,你可万万沾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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