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到底离我们有多远?
其实它很近
近在你所谓的“朋友”身边
近在歌舞摇曳的娱乐场所
近在路边的一种野花
近在某种暴力下
近在某些刺激中
一不留神
人们就会因为种种原因
上了毒品的圈套
踏进了深渊
今天
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了一起
容留他人吸毒刑事案件
来自全区11个乡镇(街道)
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20余人
走进庄严的法庭
聆听了这场公开庭审
他,普通的村民,年仅38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好年华。
他,交友草率,抵挡不住毒品“快乐”的诱惑。
他,觉得偶尔吸食两口令人“快乐”的东西不是什么大事。
他,认为朋友既然来到了家里,就该跟朋友一起尽享“快乐”。
对毒品危害的不屑一顾,对“快乐”“新鲜”“刺激”的好奇与上瘾,怎么能遏制住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呢?
身边的案例
警示身边的人
基层干部群众接受了
一场近距离的
禁毒法治教育
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本罪名中所说的“容留”是指:实施了容留的行为,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处于主动还是被动,所以,即使是吸毒者前来要求而被动的容留行为也会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
①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
②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
③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
相关警示
面对着新型合成毒品日趋增多,青少年、中壮年群体已经日益明显地成为易感易害的高危人群之一,亟须遏制。
根据调查分析,七成学生知道大烟是毒品,如传统毒品如鸦片、海洛因等,经过多年宣教,学生都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是,涉及新型毒品,学生的错误率陡然升高。关于新型毒品的名称选择中,仅有7.8%的女生、4.6%的男生选择正确。同时,对毒品危害的认知仍需加深,对涉及合成毒品对人中枢神经造成的伤害程度时存在模糊认识等。
实际上,若不是经过专业的知识培训,对于毒品的细节知识,成年人也不一定会弄得很清楚。充其量,就是知道毒品有害需要远离、贩卖吸食毒品犯罪等等。但是对于一些毒品构成及危害程度,以及如何远离一些新型毒品的侵扰与危害,于大部分人而言,都存在模糊认识。这无疑会为成为一大隐患。
所以,我们的禁毒宣传,一方面是在法律层面上,要让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恶果,另一方面,就是要广泛普及毒品的科学知识,让人民深刻地了解以化学合成为主的合成毒品作用于中枢神经,将产生虽看不见但不可挽回的危害,才能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保护意识。
这些既来自于外界的宣传,也来自于我们每个人的自我学习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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