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生出贖罪心 主動放棄「執行不能案」

杀人犯生出赎罪心 主动放弃“执行不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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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法官,我犯下的罪不可饒恕,唯有贖罪才能心安。關於被執行人一家欠我的賠償款22萬餘元,我決定只拿回10.5萬元,其中3萬元餘元抵頂我欠他們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款,另7萬餘元給我的倆孩子做撫養費。其餘的部分因被執行人一家無財產可供執行,生活也不容易,且我也曾給他們造成了傷害,我就放棄了,權作贖罪了,案件就此了結了吧!”——這是日前申請執行人鄧某林在所服刑監獄接見室對執行法官蘇子木所說的話……

案情簡介

杀人犯生出赎罪心 主动放弃“执行不能案”

2011年10月16日,鄧某乘坐殷某駕駛的車輛赴旅順某工地出工,途中超車時發生三車連環相撞的交通事故。該起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報廢、駕駛人殷某死亡、乘車人鄧某七級傷殘的嚴重後果,同時也使兩個家庭的經濟支柱瞬間倒塌——農民工鄧某時有老母、妻子及一雙子女靠其微薄收入維持生計;駕駛人殷某更有父母二老及妻子和兩子一女需其養活……

2012年4月,因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鄧某將亡者殷某的父母、妻子及三個子女起訴至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最終判決由殷某的父母、妻子及子女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賠償農民工鄧某林各項損失計22萬餘元。

判決生效後,殷某的家人並沒有按判決履行賠償義務。2012年11月,鄧某申請了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雖做了大量工作,但因無法落實殷某的遺產情況,且被執行人一家確亦生活困難,案件執行一時陷入僵局。該得的賠償得不到,身體又因傷殘而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使鄧某更加難以養家餬口,情緒日益消沉。“屋漏偏逢連陰雨”,本已日漸頹廢的鄧某在生活困難之際,妻子亦攜一雙子女離家而去,並向法院提出了離婚。農民工鄧某見自己確無力養家,只好同意離婚。雙方於2014年7月在法院協議離婚,一雙兒女隨他們的母親生活。

2014年8月7日傍晚,離婚後愈加消沉、幾近絕望的鄧某親自赴被執行人一家暫住於大連三十里堡的民房處討要賠償。在大街上因與殷某之母胡某言語不和,發生激烈爭吵後,已失去理智的鄧某用刀殺死了胡某。殺人後,鄧某呆呆地愣在原地,被路人及接警後趕來的警察抓獲至公安機關。2015年12月,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鄧某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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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後,鄧某在獄中似乎清醒了許多,能夠積極改造,加強學習。在具有悔罪表現的同時,也沒有忘記委託律師繼續討要賠償。他的心裡還依然惦記著一雙兒女,想把這賠償款作為撫育費用,以彌補自己對兒女的虧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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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攻堅戰

2017年6月,恢復執行立案後,案件分由蘇子木法官承辦。蘇子木法官接手案件後,認真梳理了案件的來龍去脈,也做了大量的調查,發現殷某生前其妻子荀某曾在四川省靜安縣購有房屋一套,遂以此為突破口,以高壓態勢做被執行人一家的工作,同時將被執行人一家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功夫不負有心人”,2018年7月,經過蘇子木法官耐心細緻的工作,被執行人一家雖因生活困難而早已出售了前述房屋,但仍表示可以按賣房價格中屬於遺產部分的數額籌措資金來部分履行判決所確定的義務。見被執行人一家有了履行判決的誠意,蘇子木法官又會同鄧某的代理律師親赴鄧某的服刑羈押地做申請執行人鄧某的工作。蘇子木法官詳細地向鄧某宣講了

“執行不能”的相關法律規定,並詳盡介紹了被執行人一家的現實困難,同時也不忘結合案件闡述“冤家宜解不宜結”的道理。在蘇子木法官的耐心說服教育且入情入理的交流中,鄧某產生了贖罪心,表示理解“執行不能”,願意放棄部分賠償費的追索權,只要能讓其盡一位父親的責任和義務就可以了。於是,便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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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蘇子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申請執行人鄧某與被執行人一家終於達成了一致意見。被執行人一家也於日前將東拼西湊的7萬餘元賠償款交付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法院亦按時發放了執行款項。

2018年8月15日,鄧某的母親領著孫子孫女一起去獄中探視了正在服刑的鄧某。當鄧某得知被執行人一家已將賠償款交給法院,並已由代理律師領取後轉交給鄧某的前妻,作為一雙兒女的撫育費用時,堅持要母親一定感謝執行法官蘇子木,並表示一定會好好改造,爭取減刑……

一起曲折的執行案件執結了,這得益於申請執行人對法院“執行不能”的理解,也得益於執行法官的堅持不懈。相信,只要全體法院人都能不畏艱難、勇往直前,並爭取廣大民眾的理解和支持,就一定會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並最終取得“攻堅執行難”的全面大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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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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