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國:「座霸」道歉了,但還不知自己錯在哪

李蓬國:“座霸”道歉了,但還不知自己錯在哪

文|李蓬國

8月21日,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車上遇座霸”視頻熱傳,在濟南開往北京的高鐵上,一名男子在女乘客上車前,先坐在了屬於女乘客的座位上,並拒絕與乘務人員的溝通,稱“無法起身,不能歸還座位”。事件發酵之後,引發了網友的關注和熱議,22日晚,當事男子孫先生也進行了回應:稱自己當時態度不太好,現在對自己的行為很後悔,並向女乘客表示道歉。(8月23日齊魯晚報)

“站不起來”的“座霸”,迫於社會壓力,終於站起來對全國人民道歉了。那麼,事情是否可以就此“作罷”了呢?我以為不然。

首先,他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該男子在道歉視頻中表示:“對於網上曝光本人乘高鐵霸佔座位這一事件,我深表悔恨和自責,在此,我向當事人和全國人民表示誠摯道歉,我深刻反思,我的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社會公德,對當事人造成了極大傷害,對社會造成了惡劣影響,痛定思痛,我保證在今後不再犯此類錯誤,一定加強個人修養,提高個人素質,也懇請全國人民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作為一個男子漢,不僅霸佔女士的座位,而且,還以“站不起來”的藉口,拒不還回座位。當著前來調解的列車長的面,他居然對被佔座的女士說,她要麼站著,要麼坐他的座位,要麼去餐車坐。這種無恥行為僅僅是違反“社會公德”而已嗎?這明明是擾亂公共秩序和侵犯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豈能大事化小?

其次,他的道歉還不夠誠意。該男子雖然口頭說要道歉,“痛定思痛”,但態度還不夠真誠,在某種程度上是被迫無奈之舉,因為他仍然在為自己的霸座行為辯解。他說,在佔了女士的座位後,“我迷迷糊糊地跟她說,我和你換座吧,然後她就沒同意。後來她就找了列車長,列車長一過來之後就完全向著她,我就有點不理解,所以就態度不太好……”

我的天呢,明明是你霸佔了人家的座位,人家找來列車長調解,列車長當然得“完全向著她”,難道還得向著你不成?直到現在,仍然不知錯,又談何認錯改錯?憑什麼要求全國人民給你改過自新的機會?

再次,他還沒有接受應有的懲罰。作為成年人,既然做了違反社會公德和法律的事情,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接受應有的懲罰,豈能一句道歉就一筆勾銷?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而且,根據懲治失信行為的相關規定,可以把他拉進乘坐高鐵的黑名單。

當初乘警沒有根據法律規定及時制止男子的違法行為,屬於不作為,不等於法律對該“座霸”既往不咎。他真要道歉,就應該到公安機關自首,接受法律的懲罰。

總之,在輿論壓力之下,“座霸”道歉了,無疑值得肯定,但只有在他真誠道歉並且自覺接受法律懲罰之後,才能被原諒,否則,也是一種姑息縱容。(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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