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座霸」難根治?只有現場嚴肅執法才能對「座霸」迎頭痛擊


高鐵“座霸”難根治?只有現場嚴肅執法才能對“座霸”迎頭痛擊


9月19日,網上傳出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列車上一女乘客“霸座”視頻。視頻中女乘客所購車票是靠過道座位卻執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列車工作人員與其反覆溝通請她坐回車票對應座位,但女乘客堅持拒絕並稱自己沒有坐錯座位。

20日,衡陽鐵路公安處發佈通報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19日發生的高鐵“霸座”事件女乘客周某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廣州鐵路部門也發佈通報,將在鐵路徵信體系中記錄9月19日G6078次列車旅客周某某信息,並在180天內限制其購票乘坐火車。

老話常說,出門在外要和氣,說到底,多一份尊重,就少一份怨氣。上個月高鐵“霸座男”孫某曝光後,不少人或許都認為網絡曝光、輿論譴責加上後續的失信懲戒,會讓後來者引以為鑑。但不到一個月內,女版“座霸”又再次出現,是法律不嚴、處罰太輕? “鐵鬧”頑疾為何屢禁不止?

不管是乘坐火車、汽車、飛機、船舶出行,還是餐廳吃飯、電影院觀影等,對號入座,永遠是遵守公共秩序的基本規則。“無規矩不成方圓”,“座霸”行為已不再是道德行為問題,更是觸犯了法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擾亂公共交通秩序的,應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鐵路部門也出臺了《鐵路旅客信用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對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越站(席)乘車等行為納入“黑名單”,在一定時間內限購車票出行。違法必究,這是高鐵“座霸女”周某被處罰的依據所在。

高鐵上佔座、扒車門、脫鞋、腳踏桌板,大鬧車站檢票口、安檢口等“鐵鬧”行為,究其根本,還是宵小之輩的自私作祟、規則意識淡薄。面對層出不窮的“鐵鬧者”,鐵路運營部門、鐵路公安、現場服務人員除了進行苦口婆心的文明勸說之外,現場沒有給予強硬、有效的處置。雖然能採取事後補救、事後處理等處罰措施,但無疑給他們“我沒錯”的潛意識打了一劑強心針。“誰說這個位置不是我的?位置上寫了我不能坐嗎。”“座霸女”蠻橫、囂張的“辯解”就是最好的體現。

過去五年,中國高鐵新增運營里程1.2萬公里,超過世界其他國家高鐵運營里程的總和。中國高鐵,這張閃亮的國家名片,需要的是大家共同呵護,將其越擦越亮,而不是給其抹黑,破壞它的美。維持公共交通秩序,鐵路乘警作為執法者,只有當場拿起法律武器嚴格執法,才能震懾宵小之輩;而對待“鐵鬧”等違法者,只有通過“違法必究、執法從嚴”手段,才會讓其遵規守紀、本分做人。(特約評論員 王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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