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運會游泳項目落下帷幕,孫楊六上領獎台遮擋商標從強勢到逐漸妥協,對此你怎麼看?

小公舉談球論道


   首先應該百分之百的肯定孫楊在亞運會的優異成績,他很努力,在這一方面是年輕人學習的楷模。

   看看孫楊六上領獎臺,讓國人振奮,但是,六次對“領獎服”的戲弄、侮辱,很有戲劇性,感覺在演戲,他應該到橫店,那裡有他的天地。他感覺在維護個人贊助商的利益,履行所謂的契約精神,還振振有詞的無所謂。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應該有責任與擔當,應該向社會傳遞起碼的正能量,你孫楊努力了,得了冠軍也是國家培養的,沒有國家隊培養就沒有你孫楊,這個是肯定的吧。

    亞運會是國際體育賽事,只有國家隊可以參加,亞運會有比賽規則,國家隊必須遵守;國家隊有規則,隊員必須遵守,這個是起碼的鐵律,一年級的小學生都知道,到學校要穿校服的紀律;可是孫楊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嗎。

     現在亞運會獎品數量143塊,冠軍68塊,試想去領獎臺都自己隨意穿領獎服的話,會怎麼樣,你361,我阿迪,你耐克,我唐裝,會是什麼效果?國家形象在哪裡?二百多次領獎臺,除了孫楊應該是整齊劃一的,代表了一個體育大國的強大形象。

    孫楊的粉絲們,心裡很明白,除了孫楊,假如有人穿阿迪去領獎也一定會譴責的,為什麼孫楊就可以?就是他多得了幾塊冠軍的獎牌?假如孫楊在杭州街上開車撞人也應該原諒嗎?得了10個冠軍就可以威脅隊裡,可以不遵守隊規,再得20個冠軍是不是可以殺人放火了?不對,我倒感覺公眾人物的他更應該遵紀守法,為國人,年輕人做出表率。

   領獎服事件。本來這是“家事”應該在“家裡”解決的,孫楊完全有時間,在“家裡”提出異議,他沒有這樣做,可以看出這個事情他是蓄意,有預謀的讓國家隊在國際大賽上丟人,體育局局長、國家隊隊長應該引咎辭職,就為了要幾塊金牌,沒有了規則。

    說明白點,孫楊就是為了錢!贊助商給錢多了,國家隊只是給他發工資了,或者說發的工資錢沒有贊助商給的多。

     孫楊感覺國家隊沒有他不行,要看他吃飯,贊助商給的錢都應該是他的,國家隊搶了屬於他的錢,動了他的奶酪。

    年輕人有點成績不假,太囂張,自我感覺太好,得這麼多冠軍,你們奈何不了我,人品太差。

    沒有國哪有家,沒有家哪有你,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至上不可取,

    孫楊之風不可長。


王偉強WWQ


孫楊的脾氣正在被慢慢的磨掉,中國的體育運動員不能有一點點的個性,這一次孫楊的不遵守契約行為給他敲了一個警鐘。

從21號開始孫楊的事件就不斷的引來各方的口水戰,前前後後四次登上領獎臺。從一開始的361頒獎服到最後安踏的頒獎服,孫楊用國旗遮擋過,用貼畫遮擋過,到最後孫楊還是服從了國家的規定。


從四次不同的頒獎狀態,折射了這背後利益雙方的安逸。361沒輸,安踏更沒輸,但是孫楊的名聲是挽回不了了,作為為國爭光的運動員安踏對孫楊只有無休無止的聲討,他奪冠的時候安踏怎麼說應該送來一句祝福。


作為運動員不守規則是一定會受到懲罰的,孫楊這一次的衝動帶來的就是無盡的聲討。現在以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現在成了孫楊的標籤,吃一塹長一智希望孫楊下次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能夠考慮後果。

四塊金牌足矣證明孫楊的能力,他揹負的是中國太多太多人的希望。沒有了孫楊中國在游泳這一塊在世界再也沒有拔尖的能力,好不容易出了一個孫楊,不能因為贊助商的互相博弈傷害到運動員本身。


家鄉體育


自孫楊200自第一次奪金時身著361頒獎服接受頒獎到安踏怒發聲明,再到現在,短短几天孫楊“刻意”遮擋logo的程序由繁化簡,看得出來孫楊也是在逐步改變。

亞運會進行到現在,游泳這一大項的項目比拼就告一斷落。孫楊歷經6個比賽日,遊了8槍,從200、400、800、1500到4x200自接、4x100自接6個項目。4塊🏅2塊🥈的成績足以昂首。


不過,在身著頒獎服這件事上,孫楊的確是有錯在先,第一次孫楊穿自己代言的361領獎引發違約風波開始,再到第二次800自奪冠後,“任性”的孫楊勉強穿了安踏,但還是故意用國旗遮擋住安踏標誌,再然後大方身穿安踏頒獎服,但卻用國旗貼紙擋住了安踏的logo,一直在最後1500自的頒獎禮上,孫楊終於“大大方方”、“乾乾淨淨”的穿上了安踏的頒獎服。孫楊肯定是有錯的,但安踏公關也要負很大一部分責任,運動員在前線為國爭光,他不通過對接的游泳隊和體育zongju,直接全網開撕孫楊,試圖用輿論壓力迫使孫楊改正,這樣的辦法實在是愚蠢。孫楊後兩次的刻意遮擋很大程度也是因為這樣產生的牴觸情緒。


據悉361是因為孫楊而簽約整個游泳中心十年的,唯一的要求就是孫楊穿361服裝,總局也是同意並且抽成了一大部分,所以說支持孫楊的那部分人就覺得有問題找游泳中心和體育zongju。如今比賽已經結束,游泳隊也即將回國,相信這件事鬧得這麼沸沸揚揚,游泳隊也會給廣發吃瓜群眾和安踏一個合理解釋,該處罰還是得處罰,畢竟人無信不立是吧。


孫楊已經27歲了。如今和他一起在同一個泳池裡用盡全力遊的人,甚至有00後的少年人。27歲的他。參加的項目是從200米到1500米的巨大跨度,除此之外他還承擔著接力,揹負著游泳隊隊長的職責。不管怎麼樣,希望孫楊能在全方面能為粉絲、師弟師妹們做一位好的榜樣!


小公舉談球論道


首先我覺得很多法律界人士以及相關媒體竟然發表契約精神的高談闊論為這家中美合資企業搖旗吶喊的時候,沒有人注意到一傢俬營企業敢口口聲聲的喊出代表國家榮譽和國家利益的口號,是沒有法律常識還是故意藐視法律,沒有得到全國人大的授權就高喊代表國家榮譽國家利益,已經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刑法。

憲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一個私營企業的利益敢向全國人民說代表國家利益,

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同意了嗎?希望國家高院和高檢對其涉嫌違反憲法追究法律責任,假冒軍警都是很嚴重的刑事案件,何況假冒國家

一個企業因為一件衣服站在媒體平臺帶著它的水軍一起搞網絡暴力人身攻擊也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打擊操縱媒體輿論進行人身攻擊的網絡暴力犯罪,打擊以團伙形式的黑惡勢力。


妙藥在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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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樂大掌櫃


哪一個頂尖運動員不是個性突出,孫楊又是游泳隊扛旗人物,消極抵抗是有底氣的,換作跳水隊也許早就滅掉了。領導肯定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批評他,才會出現後幾天他半遮半掩的動作,其實就是表明一種態度,就是你們的做法過份了。相信孫楊會越來越成熟,畢竟他的道路還很長。想想我們27歲的時候參加工作不久,處理問題不周到人之常情,我們要關心理解支持這些優秀的運動員。


深墨房地產


這事跟孫楊有沒有契約精神沒什麼關係!有些人說跟國家游泳中心簽約了,隊員不遵守就是沒有契約精神。那我想問問:你要拆遷,你跟村委會簽約了,跟村民沒簽約,你是否可以強拆?如果你說,我簽約了,你不拆就違法了。OK!那你去起訴吧!法律是契約關係的保障!利用媒體給運動員施加壓力算什麼事?有本事找國家游泳中心去。再不行可以起訴國家體育總局。誰簽約了去找誰。


alex21


我的意見是,你要不然就直接禁賽開除,不能的話就別一邊在誇耀中國🇨🇳獎牌一邊詆譭,太low。而且,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安踏就沒錯?直接網上開撕?還不是想蹭一波流量關注?是什麼好人?就這一種處理方法?明明可以國家隊直接委婉表達,還不是安踏為了蹭關注搞事情?安踏這波簡直噁心


MRSG197


首先孫楊確實是名優秀運動員,但是安踏花10億贊助此次亞運會中國隊那是真金白銀,那是有合同約束的,是國家合同法強制力的體現。作為國家隊一員必須服從維護國家尊嚴。關於不穿此次亞運會贊助商服裝屬於孫楊的個人行為,沒有證據證明是361教唆。所以你可以選擇不參加亞運會,既然參加了就必須履行合同。為了個人私利公然挑戰法律的尊嚴比逃稅更惡劣。


蓮藕112296906


大家都在談論所謂的契約精神!我想說,面對巨大的輿論壓力,這麼優秀、上進、拼搏的小夥還能這麼堅持,難道就沒有人問問或者想知道,是不是安踏虧欠了孫楊什麼?靜待真相,孫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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