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说高铁"霸座"不违法,如果大家据此以后都不讲道德,都乱坐位子该怎么办?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降龙19掌1


说真的,对济南铁路局说辞决不敢苟同。

旅客购票乘车,旅客便与承运的高铁公司形成契约合同关系,高铁车票己载明车次,车厢,座位,以及发车时间,车辆抵达时间,车票便是一份简单明了的契约合同。

首先,我们从合同的一方一一乘客来说。乘客按照铁路部门的规定,凭个人身份证购票,并遵循一系列相关规定,通过验票,检查等程序进站候车,登车,入座,是完全符合作为契约一方应尽的责任,因此,作为契约另一方的铁路公司,落实到本具体案例,列车乘务组工作人员就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保证旅客能够正常入座,顺利入座,并将旅客安全正点的运抵目的地,那么这一次旅客运输合同才能履约完成。但在本案例中,女乘客的座位却被无赖男占据。乘务人员及乘警虽进行了干预,却并未解决问题。虽然说女乘客最终安全正点抵达目的地,但铁路公司却涉嫌违反合同法,女乘客并未乘座合同(车票)中载明的座位。其工作人员涉嫌作为不力。女乘客可以依据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向铁路公司提请索赔。

其二,无赖男到底违不违法。个人认为是违法的。既然火车票可以视为契约合同,那么在本次运送旅客的过程中,持票人就拥有该票载明座位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直至本运输过程因抵达目的地而自动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那么该女乘客在本运输过程中对该座位拥有绝对权利,任何人非经同意允许是不能占有使用的。而无赖男没经允许便私自占有,是违反物权法的。设想一下,你对房产的所有权也只有七十年,那么他人是否可以强行居住几天呢?显然是不可能的。由此推及,同样的道理,高铁上无赖男的行径也是违法的。

无赖男的行径不但缺德,更涉嫌违法。而济南铁路局的言行也荒谬至极。建议被占座位的女乘客向高铁方和无赖男提请索赔。铁虽小事,但在司法建设中却具有划时代的进步意义。

一家之言,不尽准确,可以探讨,不喜勿喷。


l湖湘客


济南铁路局回应的“霸座合理合法”这种说法显然是不负责任的,更是不对的。其对此种违规行为的不重视,会为以后的列车内秩序混乱埋下伏笔。

列车车票上为什么要标明座位号,不就是为了让乘客对号入座,以维护车厢内秩序。

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假如强行占座不违法,乘客上车可以随便坐座位,肯定会出现很多争抢靠窗座位的现象,因为大多数人乘坐列车,都喜欢选择靠窗的位置。还有可能出现一人占两座的现象,座位变成床位。如此一来,因争抢座位而发生矛盾、纠纷的几率会大大上升,甚至会出现更严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那种混乱的场景,简直不敢想象。

对号入座这件事看上去似乎不算什么大事,其实不然。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人人都不遵守列车规定,铁路部门也对这种小事不加以重视,那么,小事迟早会演变成大的事件。

如果要问有什么好的节举办方,其实很简单:

1、将对号入座的规定严格化,对于违反规定的乘客给予严厉的处罚。严重违规者,列入乘车黑名单,永远禁止乘坐列车。

2、列车组工作人员只要做到“违规、违法必究,执行必严”,便会从很大程度上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总之,对违规者做出严厉处罚,用法律的威严来震慑犯错者,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大家还有什么好的方法呢?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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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其实,“霸座”男孙某的行为显然是违法行为。

因为根据最新官媒人民网今天(8月24日)中午12点左右发布的消息:济南铁路公安处和济南铁路局客运部门对“霸座”男孙某的调查取证完结,认定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并依据该规定对孙某处于治安罚款200元。



与此同时,铁路客运部门依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见》和《关于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铁路诚信体系中记录“霸座”男孙某的信息,并在一定的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

从中可以看出,这就是网友正能量发声的力量所在,这就是“霸座”男孙某迟早都必须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同时,这起事件再次告诫人们:违反道德底线,违反法律法规,终究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的。


润友


要说霸座不违法不为错,因为其没有对铁路的正常运营造成损失。但霸座是违规则不容置疑!既然售卖座次号,那一定是在乘客购买该座次号且乘车之后,就对该座次号拥有了权利,如果其它人想拥有这个座次号(换座或无座想坐),那一定要得到权利人的应允,否则就是违规乘车。确保乘客对号入座,纠正和制止违规乘车的责任是铁路乘务和乘警人员。如果铁路认定霸座不违规,那岂不应允乘客只要有座次号就可以先来后到的随便乱坐?试想,如果这样铁路车厢里乘车秩序会是怎样的?对霸座的解决办法很简单,对号入座必须的!想换座必须征求座次号权利人的同意。


威子


人是社会动物,生活在社会上有两个不同层面的底线,一个是道德底线,另一个是法律底线,只要在道德底线之上的人们一般都认为还行,没有道德问题,但是现在社会上有很多热门话题都是处于道德底线之下,法律底线之上的,比如老人占用篮球场跳舞,老人倒地讹诈搀扶的人和这次强占高铁座位让原座位主人让位,这些事件有个热门名词叫做中国式巨婴,对于婴儿来说还没有道德观念和意识,他们可以不理睬道德底线也没有人会去这样要求他们,因为这个是不合理的要求,但是有些儿童,他们已经有了基本的认知和道德意识了,但是家长以他们还是孩子的理由以婴儿的要求去对待他们,往往这些家长在某些时候也同样要求自己,只要不违法,道德底线是可以突破的。这种人,人们会去鄙视,但是除了鄙视以外没有其他办法,他们会从中获得一点点利益,但代价是受人鄙视,如果可以给自己做的事找到一个理由,而理由自己认为是可以站得住脚的,那么自己的道德底线就会被重新树立起来了,对自己来说是自己又现在道德之上了,对于别人来说的感受只要无视就可以了,比如我们是来健身的,比如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比如我早就坐了,都睡一觉了。比如他还是孩子。理由这个事充分发挥了人类的想象力,只要肯动动脑子,理由是肯定能找得到的,但这次事件后面人肉的反转,对于违反社会道德视为一个惩罚,但是这样的惩罚因为不是经过明文法律约束的,会出现无限制的处罚,或者误伤的情况,好处是缓解了看客以及事主的愤怒的心情,坏处是可能那个占位的人受到的处罚会有点过了,道德界限的处罚往往比法律的惩罚更加厉害,因为道德处罚受罚的是当事人的心里,法律处罚受罚的是当事人的身体和财产。从局外人我也挺开心看到这样的结果,反正挺解气的,至于那个占位的人的结局和我无关,谁让他先违反了道德的底线了,看我不也是找到了理由吗,对于他人身心里的安全和我无关,从这里看我也是个孩子


高钟明1


在男子霸座事件发生之后,公众的矛头无一例外的指向了这个渣男,他的过往劣迹也被掀了个底朝天,事实证明,一个人的公德丧失不是一时犯错,而是惯性使然。为什么有这种惯性呢?就是他已经习惯了这种“霸气”,尝到了甜头,从而助长了他无视公德的威风。

在斥责霸座男的同时,我认为我们社会还应深刻反思事件的发生根源和背景,我感觉占座事情的发生,最大的悲哀还不是这个男渣的行为,而是我们对这种蛮横无理的占座行为居然没有办法。姑娘拿着票不能对号入座,最后的处理办法是选择妥协,占座的渣男赢了,姑娘被“协调”到餐厅。我感觉这种结果比起对渣男的气愤来讲,让人无语和悲凉。

如果说这次渣男没有被曝光,那么他无疑又一次得逞,在下一次乘坐高铁、或者其它交通工具时,他绝对还会故伎重演,因为他尝到了甜头。同时,他还会在生活中一切的地方无视公德,比如说乱插队,比如说一人占多座等等。

霸座男的勇气是谁给的?是谁纵容的?这才是需要我们深刻反思的,如果霸座男的占座行为被高铁严厉打击,并付出代价的话,我想这可能对他是一个教训,在以后肯定就不敢这么做了。

霸座男被媒体和网络暴击,其实与高铁的和稀泥不作为有直接的关系。


元芳有看法


说一下我的看法吧,可能不算很正,先谢大家批评指正。

今天在微博看到了很多人都在调侃嘲讽“以后买一张站票也可以坐商务座、一等座了,反正不犯法!”我觉得这只是大家针对铁路局的说法表达出的不满。也许铁路局给出的说法并没有错,他的行为确实不受法律约束,但是这样的行为不违法,难道就合乎铁路管理规定吗?其中还有对乘务人员、乘警的说法更难让人接受。很容易让人产生铁路局推卸责任的感觉,难以服众。

我个人觉得,这次事件的重点不应该在于霸座者的行为是否违法,而应该在于怎样维护遵守法规纪律、有道德者的合理合法权利。为什么这样的事情在处理上无法可依,无规可循?高铁动车的乘警到底有何作用,能够行使怎样的权利?

我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所以我不知道有什么样的好方法能够解决。在此之前我可能会说找乘警,但是在看到这次事情之后我觉得我能做的就是尽量使自己避开这样的人。如果真的避不开,那我也会态度强硬,绝不避让,属于我的绝不让人。我的善良和道德不是被欺负的理由。我尽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也坚决维护我的权利。


喵小趴zZ


不知道济南铁路局的这个说法算不算最终定性了。如果最终定性就是道德问题,不违法,那以后就真的热闹了。现在是座位,以后就可以是卧铺了,再以后是不是无座的可以随便坐了呢?

高铁变成了公交车,仅仅是道德的问题吗?车票上的座位号是干什么的?车票算不算旅客和铁路局之间的合同?你铁路局没有按合同为旅客提供座位,算不算违反合同?违反合同是不是要赔偿?违反合同还算是道德问题吗?

这么一拐弯想,感觉想明白了,旅客是道德问题,但你铁路局却违法了?今后铁路局应该出台规定,再遇到这种事,铁路局由于违反合同,是不是要赔偿被占座位的乘客的损失呢?就三倍票价吧,不算多吧?


老匪读红楼


这个事情实在忍不住说两句。济南铁路局说这是道德问题,不违法。说这句话的时候,有一个人被遗忘了。就是那个被强行占座的女士,因为她是花钱买票,对号入座,结果座位被占用,最后还被一句道德问题给打发了。当然了,铁路局可以说,我没有不管这位女士,我们给她重新找了类似的甚至更好的座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或者说是大多数人能接受的办法,所以铁路局心安理得的遗忘了这位女士。我想说的是,大多数人能接受的办法就是对的方式吗?就能不顾及当事人意愿“强行”换座吗?就能彻底不提契约精神吗?也许有人认为这是抬杠,那真要较真,万一万一这个位子对当事人来说有特殊意义呢?人家也是主动提前花钱购票,就是想要这个位置,结果被无赖霸占,铁路局搞不定无赖说帮人家换个座位。如果当事人不愿意,甚至要提出违约赔偿,这个时候铁路局会不会又回过头来说当事人胡搅蛮缠呢?当事人会不会很委屈,哑巴吃黄连呢???或者换个问题,蜜月住过一家酒店,十年后提前一个月预订了当年那间房间,结果入住当天发现有人住了还不出来,你说酒店有没有责任?就算给你换房,甚至换更豪华的,你心里是不是觉得总有点不得劲呢???以后我还想表达一个猜测,真的是猜测哈,仅仅表达个人观点。我觉得细思极恐啊,细思极恐!!!霸坐男这两天被骂的体无完肤,都被迫道歉了。这时候铁路局主动站出来背锅,转移舆论焦点,真是情和义值千金。霸坐男背景是多么强大。再仔细回想,一个成年人,在高铁大庭广众之下,瘫坐着,怪声怪气嬉皮笑脸调侃,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他觉得高铁就是自己底盘,就跟自己家一样,所以才如此肆无忌惮。只是没想到后续成为舆论焦点……反正这事想想就可怕。以上纯属个人猜测,个人猜测……有不足之处,请大伙及时指正!留言来自于一个遵纪守法,讲科学,讲道德,从不占座还主动让座的中国好青年!!!~~~


放任乱舞的Poppin


笔者认为高铁“霸座”首先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其次他多多少少都会有那么些违法,因为他对高铁规定和秩序违反和挑衅了,破坏公共秩序和规定,起码违反了治安法,扰乱了高铁正常秩序,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对高铁规定造成了负面影响,所以如果对这种人不进行合理处罚,那就像有些网友的担心那样,势必会造成效仿和连锁反应,所以对他的处理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情,同样也是很多人的例子效应的制止。

为什么说高铁霸座男的影响会这么大,关键是高铁作为交通工具,其面向所有人,这种赤裸裸的对高铁秩序的挑衅,已然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他成了典型,当被当做成典型,势必会被关注,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其行为特别恶劣,被人肉搜索,曝光,而后被处罚,自然而然就是对高铁秩序的维护。

铁路局说他的行为不违法,首先我们先不说违法不违法,他的道德素质太差,这是肯定的,当然他的行为按理说是触犯了治安法。

对待这样的人,必须严肃处理,不然会对高铁秩序就是公然挑衅,那势必就是难以再形成一个对待别人的警示,还会有人去触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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