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捕「二王」紀實(4)

追捕“二王”紀實(4)

導讀:王氏兄弟並不是第一次犯案,他們早已在心裡埋下了罪惡的種子......

李瑞玲使多少公安幹警和人民群眾,避免犧牲在“二王”的這些殺傷武器之下!

當時,街上眾多的人們,站在安全地帶,大睜著吃驚的眼睛,把搏鬥中的每個細節一一地看完……人們啊,正義和邪惡,無辜和強盜正在搏鬥,誰也不能旁觀啊!不要忘記,我們的現實生活並非世外桃源,為求得安定和幸福,人人需有滿腔的熱血和敢於同醜類鬥爭的勇氣啊!

有勇者從觀者中衝出來了!他們是衡陽冶金機械廠工人劉重陽和值勤民兵符躍華。他們蹬起自行車,緊盯著騎一輛車的“二王”追去。王宗瑋坐在車貨架上,持著槍,面對著追者。劉重陽和符躍華警惕地尾隨著。繞了幾個彎子,符躍華被甩掉,劉重陽窮追不捨,他越追,人越勇,人越勇,車越快,距離一米一米地縮短。劉重陽一直追了三華里,追到東風影劇院附近,車輪已經挨近了兩犯。這時,劉重陽憋住一口氣,腳下加力,要超過“二王”,以便將他們的車撞翻,就在這千鈞一髮之際,王宗瑋慌亂地向劉重陽開槍,劉重陽腰上受了傷,從車上跌落下來。隨後王宗(王方)載著王宗瑋拐進一個狹窄的衚衕裡。

衡陽市公安局在10點20分鐘接到衡陽冶金機械廠報案的電話,公安局長帶領偵查員、法醫等20多人,在20分鐘內就趕到現場。隨後,省公安廳刑偵處長、衡陽市的領導同志趕到,一邊勘察現場,一邊組織追捕隊,分五路追擊“二王”。同時調動全市所有派出所的幹警和廠礦企業保衛部門的武裝人員,在全市一切水陸交通要道、路口設卡哨,清查市內一切娛樂場所和空閒場地,欲將“二王”圍殲於市內。

簡直偶然得再也不能偶然了:“二王”騎車鑽進衚衕並非是絕路,裡邊竟然是一個開闊的儲煤站。一個個大煤堆,像座座山峰從地面上隆起,這有利於掩護他們甩掉自行車。棄車後,他們爬上三十多米高的大陡坡,坡上就是鐵路線。10點44分,有一次廣州北行的列車從這裡慢速通過,從時間計算,也就是他們來到鐵路線上幾分鐘之後,便扒車北逃了,狡猾的“二王”,怕在車上遭到堵截,所以當列車在茶山坳小站減速時,他們跳下了車。11點鐘以後,茶山公社的社員們,幾次遇到一高一矮的兩個北方青年人,進社員家討水,矮個子右手扎著紗布,左手拎著黑提包。後經證實,他們就是“二王”。“二王”竄逃到茶山坳的情況,在18日才由偵查人員訪問到。看到“二王”在煤站丟棄自行車的工人,也沒有及時報告。追捕敵人的最好時機錯過了,使“二王”又從衡陽逃掉。

經過一場對敵鬥爭的嚴重考驗,一批英勇的人,挺立在人們面前。衡陽市冶金機械廠黨委高度評價這些同志的大無畏的革命精神,在全廠召開了表彰大會,給劉重陽記了一等功,晉升一級工資,獎勵60元錢。伍國英、武振雲等同志都立了功,受了獎。同時冶金機械廠黨委建議衡陽市交電公司,對與“二王”搏鬥有功的李瑞玲予以表彰。對於他們這種捨死忘生、敢於鬥爭的大無畏精神,不正應該大力表彰,大大發揚嗎?

現在,讓我們回過頭來看看“二王”究竟是什麼樣的人。兩個罪犯怎樣走向殺人犯罪的深淵,又怎樣逃避打擊,也是人們急於想知道底細的一個謎。其實,事情並不玄妙,也算不得複雜。

王宗(王方)和王宗瑋的父母,多年來在東北機器製造廠中學當教師。在三個男孩子中,王宗(王方)和王宗瑋是老二、老三。歷史的和現今的許多事實證明,“二王”的父母對於自己的子女不注重思想品德教育,並常常護短、溺愛,從小養成好懶饞滑惡習的王宗(王方),念小學時候就混跡在扒手之中,在鬧市裡掏包行竊,開始了撬門砸鎖的生涯。1974年和1975年,他曾兩次被收審。1979年他在瀋陽大東區遼瀋衛生院當藥劑員期間,又因盜竊被捕,判刑三年。這次行兇作案的日子,是他新婚後的第三天!

過去王宗(王方)犯案,他的母親扮演了一個很不光彩的角色:當她得知兒子要被捕法辦的時候,她扔下學生不教,帶者王宗(王方)北逃,將犯罪兒子隱匿在親屬家裡,兒子被緝拿歸案了,這位“人民教師”受到公安部門的拘留處分。有這樣的家長,在這個家庭里長出“二王”也就不足為奇了。

再說老三王宗瑋,1976年12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80年復員,同年8月份分配到東北機器製造廠六車間當工人,在廠工作二年多,他舉止文雅,說話和氣。紅榜題名居然有他一個。難怪發事那天,公安局找到六車間黨支部書記,提到王宗瑋是殺人重大嫌疑犯時,他愣住了!可見王宗瑋已學會了一套偽裝的伎倆呢。

說他偽裝,並不是毫無根據的:

1976年初冬時節,瀋陽市大北監獄某駐軍值班室的三支手槍被盜,盜槍者就是王宗(王方)和王宗瑋。這次“二王”在廣昌山叢中最後使用的兩支槍,就是當年大北監獄所丟失的手槍。那年偵查盜槍者時,最大的懷疑對象,就是竄進監獄值班室院子裡的一高一矮的穿棉猴的兩個青年,文字材料中記載下的體貌特徵,就是今日的“二王”。可見,王宗瑋在參軍以前就是盜竊槍支的重大罪犯,他是混進中國人民解放軍隊伍裡的一個歹徒。他在部隊三年多,以打籃球為專業。再有一項悄悄吸引著他注意力的事,是偷藏子彈。他在1978年6月寫給王宗(王方)的一封信中秘密報告:“已弄到七六二子彈一百發。”他在部隊聽說王宗(王方)被捕了,驚慌地從內蒙古跑回瀋陽,怕是與槍事有關。回來一看,只是盜竊財物事發,才放心地回去。復員時,他不僅帶著大批子彈回來,而且還在行李捲裡偷藏著五顆手榴彈。從衡陽奪獲的手榴彈,經過對驗印號,就是他原在部隊的武器。這個於1974年,也就是在他17歲的時候,就成為王宗(王方)行竊同夥的王宗瑋,除其品質與王宗(王方)同樣惡劣之外,略高二哥一籌的是,膽子更大,心更狠,更狡猾。他復員後,潛伏著、期待著,並盡力製造麻痺別人的假象,積累掩護自己的資本。

王宗(王方)刑滿釋放後,這哥倆迅速粘連一起,狼狽為奸。據已得到的材料證實,在發案前的一些日子裡他們的犯罪活動最為頻繁。他們研究了偷盜對象、偷盜手段,備好了化裝衣著、行竊工具和在暴露的情況下掩護逃脫的槍支。他們偷盜的對象是各軍醫院的小賣部,這是因為王宗(王方)在醫院工作多年;王宗瑋熟悉部隊生活,行竊起來,是輕車熟路。在大年三十中午作案的前幾天,他們已繞作案四次了。農曆二十九那天中午,“二王”竄到陸軍醫院行竊。王宗(王方)撬門入室,正欲拿錢,被趕來的女營業員一把抓住,正要扭送他的時候,走進來一個大個子“軍人”,他嚴肅地詢問發生了什麼事情?當營業員告訴他捉到小偷時,這“軍人”抓住王宗(王方),向營業員說:“交我處理!”營業員信任地把小偷交給“軍人”。“軍人”把小偷帶走後,營業員發現他倆騎著一輛自行車逃跑了!這冒充軍人者,就是王宗瑋。“二王”制定了一套化裝作案、掩護逃脫的戰術,很容易欺騙一些輕信的善良人。

佔有金錢的慾望,追求物質享受的惡念,驅使他們喬裝打扮,亡命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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