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南头供电分局营业厅对开
事件:充电桩的充电头处发生损坏
案件回顾
8月4日,南头交警接供电局员工报警称,在南头供电分局营业厅对开一个公用充电桩的充电头处发生损坏。接警后,交警立即到场处理。经回看监控录像发现,在案发当晚,一货车在充电时发生溜坡,疑似系导致充电头损坏的当事人。了解情况后,南头交警遂通知货车当事人前往南头交警大队配合处理事件。
8月5日下午,当事人及供电局相关负责人前来交警配合处理。
据当事人陈某讲述,其当晚将一辆粤D牌新能源货车停靠在供电分局营业厅对开的充电桩进行充电。停车后,陈某下车前忘记拉上手刹,而停车位置又是一个滑坡,导致车辆在充电期间发生溜坡。其发现后迅速跑上驾驶室将车辆制动停止,事件并未造成其他车辆及人员损坏或受伤。
蜀黍有话说:
此次事件中,责任在于司机的操作问题上,在陡坡上停车应当拉上手刹,如果当时经过的车辆与溜坡货车相撞所导致的就不单单是充电枪的损坏,甚至会造成车辆损坏,更严重的是出现人员伤亡的结果。
奉劝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停车拉手刹”,并不要因一时的疏忽和侥幸心理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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