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東省新興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黃定昌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云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东省新兴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定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云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东省新兴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定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廣東省新興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黃定昌(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雲浮市人民檢察院向雲浮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定昌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黃定昌,聽取了委託的辯護人意見。雲浮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黃定昌在擔任新興縣財政局局長期間,單獨或者夥同他人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相關企業或單位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云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东省新兴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定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尚德 明法

云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东省新兴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定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弘毅 篤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