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問十答:讓你全面了解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

十问十答:让你全面了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為進一步做好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市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制了《南平市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十問十答》,現予以刊發,請各地認真對照學習,確保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穩妥有序、紮實有效推進。

十问十答:让你全面了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南平市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工作十問十答

選舉日應如何確定和變更?

答:各村選舉日,一般由鄉鎮(街道)選舉指導組確定,報縣(市、區)選舉指導組同意後實施。選舉日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選舉工作中斷(如正式候選人產生不了或達不到差額數要求)或不可抗力(如暴雨、洪水、泥石流災害等)導致選舉無法如期進行,確需變更選舉日的,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重新確定選舉日申請報告,說明變更原因和重新確定的選舉日期,報鄉鎮(街道)選舉指導組確定,並經縣級選舉指導組批准同意後方可實施。

如何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和確定新一屆村民委員會成員職數?

答:村民選舉委員會一般由主任和委員共5—7人組成,以奇數為宜,主任從委員中推選產生,不設副主任。

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的方式有三種: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小組會議,一般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出缺後一般按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注重加強黨對村委會換屆選舉的領導,將村黨組織負責人按照規定程序推選為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對作為“一肩挑”人選的村黨組織書記和交叉任職的支委,如果被推選為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或成員,應當自被確定為村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之日起,書面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辭職,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以公告的形式公佈。

堅持精幹高效的原則,根據村規模大小和工作需要,合理確定村“兩委”班子成員職數。原則上,1500人以下的村安排3—5人;1501—5000人的村安排5—7人;人口超過5000人的村,經縣(市、區)委組織部批准,可適當增加1—2人,最多不超過9人。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3—7人組成。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確定新一屆村民委員會職數和正式候選人差額數、婦女成員專職專選職位。村委會成員中至少要有一位女性成員,一般在副主任和委員職位上安排婦女成員專職專選。

選民登記應注意什麼?

答: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1)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3)戶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且本人書面申請要求登記,並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20日前張榜公佈。

在本村選民登記日前離開本縣(市、區)或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指選民登記日到選舉日期間)外出,村民選舉委員會通知其回村參加選舉卻不能回村參加投票,又未能書面委託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的,不計算在本屆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數內。

如何做好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組長選舉?

答:要引導村民把遵紀守法、公道正派、群眾公認、有一定議事能力的村民選為村民代表。通過法定程序,把村黨組織成員推選為村民代表,提高黨員在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中的比例。村民代表資格由鄉鎮(街道)參照村“兩委”候選人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把關。

一般將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選舉安排在選民登記工作全部結束後至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提名之前進行。選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組長採取召開村民小組會議進行,村民代表與村民小組長選舉可同日分別進行,但不宜同時進行。村民代表的具體數額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在法律法規規定的下限數額基礎上確定,一般應比下限數適當增加一些。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成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民代表應當佔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五分之四以上,婦女村民代表應當佔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一以上。婦女村民代表可採用專職專選的方式產生。

村民小組長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主持,採取本小組有選舉權的村民或戶的代表參加的方式推選或者直接選舉產生。選舉有兩種方式:一是由村民小組會議直接選舉(候選人由本小組有選舉權的村民單獨或聯合提出,三分之二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或另選人按應選名額以得票多的當選);二是採取不確定候選人的選舉方式(三分之二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投票,選舉有效;被選人按應選名額以得票多的當選)。無論採取哪種方式,候選人和被選人都須是本小組村民代表。

產生和確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注意什麼?

答:要始終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強化正面引導,通過各種方式,宣傳介紹村“兩委”人選的基本條件、要求,把黨員群眾的注意力從“選誰當幹部”引導到“選誰幹事業”上來。

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由村民直接提名。所提的候選人人數超過正式候選人人數的,應通過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預選確定正式候選人。

在提名初步候選人時應注意:一要分職位分別直接提名,如主任、副主任、委員、婦女委員、35週歲以下委員;二要等額提名,每一選民提出的候選人人數,等於或少於應選名額的才有效。選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應於選舉日的10日前分職位按姓氏筆畫順序公佈。

在預選確定正式候選人時注意:一是等額寫票,參加預選人員應按相應職位等額寫票,等於或少於個職位應選名額有效;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正式候選人人數應當分別比應選名額多一人,婦女委員和其他委員的正式候選人人數應當比應選名額多一至三人。二是不能另選他人,參加預選的選民只能在選民提名的初步候選人中挑選正式候選人,另選非初步候選人的預選票無效。村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名單確定後,應當在選舉日的2日前,分職位按姓氏筆畫順序以公告的形式公佈。

初步候選人自願放棄資格的,應當在召開預選大會公告公佈前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同意;正式候選人自願放棄資格的,應當在正式候選人名單公佈後1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因此造成正式候選人差額不足的,應當在原提名的初步候選人中按預選時得票數多少順序依次遞補並公告。

建立候選人競職承諾監督、制約機制,競職承諾內容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競職承諾要存檔備案,並在村務公開欄公佈,接受黨員和群眾監督。嚴格執行鄉鎮(街道)黨(工)委與候選人談話制度,簽訂紀律承諾書,確保換屆選舉嚴肅公正。

委託投票應注意什麼?

答: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回村參加投票的,可書面委託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但每一村民接受委託投票不得超過2人。委託投票近親屬的範圍,一般採用《民法通則》中規定的近親屬表述,包括:(1)配偶(2)父母(3)子女(4)兄弟姐妹(5)祖父母(6)外祖父母(7)孫子女(8)外孫子女。

委託人應當自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公佈之日至選舉日前5日內告知村民選舉委員會委託事宜,並委託受委託人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村民選舉委員會辦理委託手續。村民選舉委員會受理後,應於選舉日2日前將委託人和受委託人名單予以公佈。

如何做好投票選舉環節工作?

答:(1)嚴格選票設計、現場唱計票、投票現場功能區劃分、警戒線設置等細節,統一發放選民證,與會人員憑證入場,確保會場井然有序。防止出現誘導投票、重複投票、非法委託投票和減省合併程序等問題。

(2)村民選舉委員會在投票選舉前要討論制定並公佈無效票認定規則,避免在唱票、計票過程出現爭議票。

(3)確定選舉現場工作人員,注意選擇素質高、責任心強、公道正派、熟悉村情的對象作為驗證、領票、代寫、看守寫票處和投票箱的選舉工作人員,候選人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選舉工作人員。

(4)注意防止已委託投票的外出選民,在選舉期間回村投票,又委託近親屬投票的情況發生。委託投票人員名單公佈前,外出選民回村要求自己投票的,應予同意,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將委託投票人員名單調整後再按時限公佈。

(5)嚴格把關代寫工作。只有文盲或手眼殘疾不能寫票的選民才能要求代寫;要求代寫人員,只能委託除候選人以外的本村登記參加選舉的近親屬或者村民選舉委員會指定的人員代寫,選舉日的2日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將委託代寫人和代寫人的名單進行公告,接受選民監督;代寫人員只能在規定的場所代寫。

(6)嚴格流動票箱使用。流動票箱使用對象只能是老弱病殘不方便到現場投票的村民。接受流動票箱的人員名單,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的2日前確認公佈。流動票箱要有3名以上選舉工作人員隨帶看護。

(7)選舉期間每一個細節,工作人員都要全程把控,使選舉全過程都得到嚴密監督。縣鄉黨委要落實24小時盯防制,特別是選舉日前3天和選舉前夜,強化輿情收集、研判和預警,防止突發事件。對難點村,實行縣鄉掛點領導、駐村工作隊、掛鉤幫扶單位人員在選舉日當天到點到位,實行全程錄像、全程簽字,確保換屆過程可追溯、可倒查。

(8)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縣級成立由組織、民政、紀委監委、宣傳、農業、公安、檢察機關組成的精幹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做好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對換屆期間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理。

如何做好專職專選工作?

答:《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婦女成員專職專選,是指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在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單獨設置一個“婦女成員”職位,選民參加選舉時,單獨進行提名、預選、投票的一種選舉方式。在婦女村民代表選舉中可參照適用,確保女性村民代表比例達到三分之一以上。

經請示省民政廳,按照法定程序和操作規程,對戶籍在本村的村民、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後,可實行35週歲以下委員專職專選。

如何提高選民參選率?

答:(1)提前調查摸清家底。充分發揮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上傳下達”的職能優勢,在選舉工作開始前全面摸排選民數和分佈情況,精確到人。按網格劃分區域,分區分片確定聯繫人並明確職責。做到上門走訪和電話、短信、微信提醒有機結合,及時將選舉通知、流程、時間以及投票點分佈等信息告知選民,確保選民知曉情況。

(2)合理設置投票站點。按照“宜少不宜多、宜近不宜遠”的原則,根據選民地域分佈,合理設置投票站點,方便選民行使民主權利。

(3)有序規範選舉程序。統一規範選舉站點佈置,確保選舉各環節依法依規,不出差錯。規範委託投票,通過上門講解、電話告知、短信提醒等形式,告知受委託人委託投票程序必須依法依規。

村委會換屆一次性選舉成功的標準是什麼?

答:以下兩種情況都可以認定為一次性選舉成功。

一是在村委會換屆中組織的第一次投票選舉中就選出全部成員的;

二是在第一次投票選舉中候選人或另選人得票數均不過半或當選人數少於應選名額時,對不足的村民委員會成員職數另行組織投票選舉獲得成功的。另行選舉是村民委員會第一次投票選舉的繼續。另行選舉須在第一次投票選舉後的15日內進行。

重新選舉,指的是指因程序違法再次組織的投票選舉。

(南平市委組織部)

往期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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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 中 共 浦 城 縣 委 宣 傳 部

策 劃:王樹瑜

值班主任:吳勇君

編 輯:練軍強 劉莉輝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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