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侄女有没有继承权?天津一男子去世,房产收归国有

2016年,天津一67岁独居男子去世。生前默默无闻的他,死后却成了焦点,原因就在于他留下的70平米的平房该归谁所有?近日通过法律判决,正式确认,该男子无继承人,房产归国家所有。

67岁的李某,年轻时落下了残疾,之后一直未婚和父母生活在一起。2005年父母去世,唯一的哥哥觉得这个弟弟可怜,去公证处签署了放弃,把父母的房子给了李某。2014年,哥哥也去世了。李某便一直深居寡出,据邻居反应,李某有时候三五天都不出门。两年后李某去世,居委会给他办了个简单的葬礼草草了事。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两个月后李某的侄子(哥哥的儿子)找到居委会领取了死亡证明,前往公证处的房管局想要办理过户继承叔叔的房子。眼瞅着拆迁在即,这个70平米的平房可是一大笔钱啊。万万没想到侄子得到的回复却是他没有继承资格,无奈侄子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最终法院判决房屋为无主物,归国家所有

侄子侄女有没有继承权?天津一男子去世,房产收归国有

那么侄子侄女外甥等这些旁系血亲有没有继承权呢?记者采访的天津市几名专业的继承案件律师,得到的答案基本一致:这个要分情况,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了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那么侄子侄女等没有继承权。本案中如果李某先于哥哥去世,那么李某的遗产由哥哥继承,哥哥死后遗产由哥哥的子女继承。但是可惜的是哥哥先去世了,侄子失去了继承权。

可能有人会问,不是有代位继承吗?侄子难道不能代位继承遗产吗?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代位继承只能由直系晚辈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权。代位继承的条件:1,必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2,必须是第一顺位继承的子女才有继承权。故在此案中,李某的侄子真的没有继承权

近年来,这类案件发生过多次,在此提醒大家,如果你独身一人,为了让你的财产日后能按照你自己的想法处置。请务必提前留下有效遗嘱,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侄子侄女有没有继承权?天津一男子去世,房产收归国有

点击关注我的头条号,我们提供最及时最专业的天津本地生活法律咨询。如您有任何问题需要咨询请直接留言或私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