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陪葬的玉器明明很值錢,爲什麼有的古代盜墓者卻不敢碰?

悅食書


他們不敢碰的道理在於這東西不好賣出去而且很容易暴露了他們盜墓賊的身份,介於每朝每代理論上盜墓都是斬立決的大罪,這玩意就太可能惹來殺身之禍了。

中國古人崇拜玉器,於是有了種種玄而又玄的說法,但是想想看,盜墓賊都敢挖墳剖棺了,還有啥怕的?他們才不怕什麼循環報應還是死人怨靈的呢。真正能讓他們好好考慮一下的就是自己現實利益問題。

確實,玉器地位在中國古代意味著一種身份等級,如果一件精美的玉器出現在與其身份等級不符合的人手中,不用幾天官府就要找上門來嘍。中國古代是農業社會,只要不是戰亂災荒年,基本沒啥流動人口,一堆熟人天天一起,招來官府可是大概率事件啊!金銀器就不同了,容易熔鍊變成誰也看不懂來路的東西,這就好藏匿銷贓了吧?

於是乎就出現了盜墓賊首先奔著金銀去,遇到金縷玉衣或者銀縷玉衣這種東西,他們都能不厭其煩的把千把個金絲銀絲結一個個的解開然後捏成一團帶走,但是玉片再精美也扔了一地,搭理都不搭理。

但是這只是在治世,到了亂世一切都沒了人管,盜墓賊就會肆無忌憚起來,那時候可是啥都不放過了。歷史上就有記載,南宋使臣路過當年首都汴梁時候看見一個稀罕的玉碗,一看就知道是宋哲宗隨葬品,立馬趕往宋陵一看,結果發現金兵支持的偽齊政權大肆盜掘,宋哲宗的屍體被扔在露天地暴屍荒野,他大哭一場只能脫下自己的官袍蓋上。

玉器的傳說要是真的那麼靈光,怎麼不見保佑了那些墓主,再說幾次亂世中被盜的古墓裡玉器流散市面的也不算是少了,該收的古董商照收不誤,也沒見誰倒了黴的。因此,只能說,治世時候的社會秩序才是真的震懾了盜墓賊的理由。


千里巖


誰說不敢碰的,給大家講個真事兒,大學裡某位導師業餘是搞古文物鑑賞的,據他所說曾經有位富商拿著一塊古玉前來請他掌眼,那玉與金扣翠絡相連,掛在富商脖子上,看起來十分扎眼。導師接過看了看然後就用紙巾擦了擦手,說要不你還是拿下來吧,玉是真的古玉,就是出身不太好——那塊玉的形制是古人用來塞屍體九竅之一的“下穴”的,就是俗稱的“屁塞”。

上文只是個笑談,用意在於告訴大家盜墓賊其實沒有什麼道德底線可言,所謂賊不走空,真到缺錢急眼的份上管你墓裡有什麼,基本上是能找到的都會拿走。那麼為什麼相對於現代盜墓賊的窮兇極惡,古代的同行們似乎看起來並沒有那麼過分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各個朝代的刑罰不一樣。

中國古代將身後之事看的很重,甚至有“事死如事生”的說法,因此自古以來,盜墓都是一項判罰極為嚴酷的重罪。漢簡《二年律令》中的《盜律》規定,“盜發冢”與傷人致殘、訛詐、殺人及拐賣人口等同罪,都應處以磔刑(裂體而死); 在《舊唐書》之中,盜墓也與故意殺人、官典犯贓、合造毒藥、放火持仗等罪名並稱為“十惡”,不在歷代帝王特赦範圍之內……這些例子都能看出,在古代,若是被人舉發有發冢盜墓之罪,後果都是相當嚴重的。

因為盜墓所造成的刑罰後果相當嚴重,所以歷朝歷代的律法中,都對盜墓賊發冢造成的實際破壞進行了相應的分級:最輕的是誤發冢墓,但沒有破壞墓室,也沒有損傷到屍體和殉葬品,這種一般都是免死的,最多隻判處杖刑或處以罰款;再嚴重一些就是故意盜發,但只進入墓道,未開啟墓室碰觸屍體,這種一般判罰的時候也有轉寰餘地;然而一旦開棺觸屍,除了特殊時期(比如亂世或者有朝廷組織的盜冢)以外,基本上就是死罪難逃了。

為什麼古代的盜墓賊不敢碰古墓中的玉器?因為古人相信,玉器是可以保佑死者肉身不腐作用的,因此歷代的玉器冥器,基本都會讓死者貼身佩戴,包括填塞九竅,覆蓋肌體甚至做成金縷玉衣,總之就是不發棺觸屍就拿不到死者身上的玉器。古代盜墓賊也只是求財,不是搏命,倘若墓葬之中有別的殉葬品,他們是不會輕易選擇發棺拿走玉器的。

當然,除了刑罰之外,歷代志怪小說和野史記錄中,也有許多所謂拿走了墓葬中死者貼身玉器後,遭到各種驚悚報應的內容。不過這就屬於道德規勸和心理威懾的另一層面,這裡就不再累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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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翩竹


不知道大家聽沒聽說過一句話:

玉養人,人也養玉。



一個人的玉器會陪伴他的一生,甚至超過他的一生。

玉也有靈性,會單單的只吸取主人的靈氣,讓自己也愈發溫潤。

所以,墓穴中的玉一般是墓主人生前的心愛之物,玉在其生前吸收其靈氣,在其死後也會吸收他的屍氣。



所以資深的盜墓者都不會去碰觸這種吸收了屍氣的物品,所以即使搬光了所有東西,也會把玉器原封不動的放置在墓穴中。


明離子


盜墓本來就是一個用命換錢的勾當,既然都能豁出命去下到死人墓葬,那麼還有什麼不能拿的嗎?有兩樣東西,一樣是不敢拿,一樣是不想拿。

不敢拿的玉器

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玉是一種非常有靈性的物品,有種說法叫做“人養玉三年,玉養人一生”,隨墓主人陪葬的玉器一般被認為會吸食死人的精血,對於盜墓者來說及其邪祟,所以他們一般不碰。

再有就是玉的象徵意義,在古代玉器一般是一種身份的象徵,並不是所有人都能佩戴,這種東西即使帶出去也未必能夠出手,反而容易招來殺身之禍。但是近現代就沒這麼多講究了,孫殿英將慈喜的墓盜了個乾乾淨淨。

不想拿的銅錢

在現代很多考古發現中,都會出土大量銅錢,在一些被盜很嚴重的墓中,銅錢也會被盜墓賊留下。其實這種原因

很好解釋,盜墓一般都發生在墓主人埋葬很久以後,很多時候已經改朝換代了,前朝的銅錢即使帶出去也沒有用,而且銅錢比較容易被腐蝕,失去了使用價值,所以一般不拿。


一點點歷史


此事令我印象最深的是1984年江蘇徐州發掘出的西漢楚王劉戊之墓,它身穿做工精美奢華的金縷玉衣,可惜的是,玉片安在,金絲卻不見蹤影。



很顯然,這是口被“土夫子”光顧過的帝冢,金縷玉衣裡的金絲已經被他們不厭其煩,抽絲剝繭般地取走了。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普通人乍一看覺得新奇,這種做工精美的玉應該比金絲值錢才對,金絲才多少啊,盜墓賊簡直是丟了西瓜撿了芝麻。

但是內行要說了:我們每一個看過古代影視劇的人都會發現裡面經常會有王侯將相或者高官貴族外出佩戴做工精美的玉佩,大家對他們是不識其人,只識其玉,不少的炮灰乙、土匪丁作奸犯科欺負、打劫他們的時候,一看到玉佩被被嚇得撲通跪地、屁滾尿流。王侯將相差人辦事時多以隨身玉佩為信物,見玉如面。他們官當的越大,地位越高,玉的做工越精美,質地成色越好。但是玉佩或者簡單的玉石,在普通人家卻鮮有人佩戴或者使用。

影視還是有一定歷史依據的,顯而易見,玉器在古代是身份的象徵。所以幾乎現在哪個古墓發現了玉石,馬上下定論,這是一位達官貴人的墓冢。

而且常識告訴我們,類似於鍋碗瓢盆,金銀銅鐵之類,民間能夠重鑄,深諳其道的大有人在,區別於玉器,他們並非身份的象徵物,而且就算盜取出來的這些東西有墓主身份烙記,也可以通過各種手段重鑄消除,一句話,他們是可塑性且流通的。

但是玉石就不一樣了,古代對於玉石的佩戴除了約定俗成之外還有很嚴格的身份象徵,剛才已經介紹古代是身份越高的人,佩戴的玉器越高檔,而且我們知道,玉器這種東西是可塑造性很差的,特別是雕工精美複雜的玉器,你再怎麼改動,它也已經成形了,不能像金銀一樣回爐重鑄,不像鍋碗瓢盆民間流通,這種東西就是偷出來也沒人敢買,沒人敢用,就像燙手山芋,如果你想著留給後代也有隨時被人告發面臨滅頂之災的危險。大家要知道古代朝國安定時對盜墓的刑罰是很嚴的,直接斬立決或者車裂,而且有關人員全部連帶。

所以玉石這種東西一旦出現在普通人手裡,就是引火上身。試想一個日子只能混個溫飽的人,突然手裡有一塊上好的古玉,不令人懷疑麼?弄不死你,調查都能查死你。


至於有說玉器認主,天長日久,吸食屍髓,乃邪祟不祥之物,盜之恐遭報應之類我想說的是,盜墓賊連盜墓如此缺德之事都做了,為了三兩白銀過日子,還會在乎那些?

他們不過是不想多生事端,引火上身,保命罷了。


不書公子


這個問題問的啊,確實有點意思。

古代陪葬的玉器,明明很值錢。玉這個東西大家都知道,在古代呀,他這個開採和加工難度都很大。你就包括現代,就我們自己也加工不了。得到專業人士。古代哪有這個玉工,他們就是專門開採加工這個玉石的。
而這個玉,在很早以前就出現在領導階級,貴族階層。普通人很難接觸到這個東西,我們可以看到現在很多考古發掘,一出現大量玉器就可以斷定它是什麼?貴族墓




試想一下,盜墓的人挖到這些玉器還要幹什麼?變現!而玉器不能直接花,需要找人接手,找人變現。而玉器在古時候都是貴族階層的佩戴品。和現在工廠里加工出成批量的不一樣。他每個家族的配飾都不一樣。她陪葬的時候,這個都是有登記的。如果你冒然把盜出來的玉器往世面上一流通。


不要忘記了,古代也有官府衙門的,那個時候抓個人可簡單多了。畢竟你要把玉器出手,一般老百姓不敢買,和身份不相符,她也沒那麼多錢。你能出手的地方就是那些典當行和大戶人家。而典當行和大戶人家和上層階級都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或者他們本來就是上層階級的下屬。只要你一出手,你就跑不了,沒得跑。

所以說很多盜墓的,寧可拿些金銀細軟容易變現的。也很少去動這些玉器之類的。以前有一個故事。一個縣令的老爸死了,然後裡邊兒陪葬了一件貂皮大衣。重金買的!張三兒想陷害李四,就告訴你四那邊有個新墳,裡面有好東西。李四把墳盜了,穿著貂皮大衣。在路上被人看到,報了官。李四背叛了,斬首。大清律:掘人墳墓者,斬立決。所以說去盜墓的,只要是老手,他們都知道金銀細軟,回來化了,可以變現。而玉器之類不好出手,容易惹事兒。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關注行者,享受問答的快樂,我們不一樣。開闊別樣的視野!


行者視野


玉石是一種十分值錢的石頭,古代翻山倒斗的盜墓賊們,也並不是所有玉器都不盜,而是不敢盜墓主人戴在身上的玉石。像一些玉石雕刻的精美飾品,擺件,他們也是有多少拿多少。

而隨身佩戴的玉,作為一種身份的象徵,是不可以盜的。因為古人都知道,玉這種東西,與人體互補,長期佩戴,吸收人體精華,也會向人體輸出有益的元素。俗話說“人養玉,玉養人”,就是這個道理。



古代盜墓者在盜墓的時候,也有許多規矩的。對於死者身上佩戴的玉石,一般都不敢碰。因為玉石長期戴在死人身上,存有大量屍氣,十分晦氣。偷出去不好賣不說,自己看著也很滲人。


所以,古代的盜墓賊一般不會動這類東西,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有名的玉器是一種身份的象徵,如果拿出去賣,很容易被人識破盜墓賊的身份。因此,就有了盜墓賊不敢拿玉,不屑拿銅錢的說法。後者是因為既不值錢,又沉。當然,這些規矩到了近代就都被破除了。比如慈禧墓,就被盜得一乾二淨了。


歷史密探


《盜墓筆記》大熱的同時,許多人對盜墓這件事,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古代的盜墓者很少盜玉器。

楚王劉戊的墓雖然被盜過,盜墓賊拿走了幾乎所有值錢的東西,卻獨獨留下了玉。

按理說,玉在古代是非常值錢的。

盜墓者為什麼單單不拿走玉器呢?

深究其緣由會發現,不是他們不能拿或不想拿,而是不敢拿。

俗話說得好,一行有一行的規矩。

盜墓賊的門派規矩就是,玉和鼎不能拿,否則會招來殺身之禍。

畢竟搞盜墓的人,常年與死人打交道,最怕這些忌諱了。

古代陪葬的玉,一般都叫做葬玉,封建迷信的古代人是萬萬不會要這一塊葬玉的。

並且,每一塊玉都有自己獨特的身份特徵。能夠拿玉當陪葬物的墓主,生前通常都是大富大貴之人。懂行的人一眼就能認出這塊玉打哪兒來,為何人所有。


我們不妨做一個大膽的設想,萬一有個盜墓賊偷了塊玉,他會怎麼樣呢?

首先,古代盜墓者說到底也不過是個賊,做的都是不見天日的勾當,

被發現會被判以重罪,一塊來路不明的寶玉,會給自己惹上殺生之禍!

為了保住自己的腦袋,他不敢明目張膽拿出去售賣,只能尋求其他渠道,

比如拿到黑市上賣,但估計在黑市也沒什麼人想惹上麻煩,最終只能滯銷,

造成葬玉有價無市的尷尬狀態。

所以,大多數情況下,他只能悄悄把這塊玉當做傳家寶,只是,在古代,一塊不能吃不能用不能變錢,甚至不能拿出來給人看的傳家寶,又有什麼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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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關注考古節目的看官們或許會發現這樣一個奇怪的現象,每次碰到被盜過的墓葬,裡面的金銀珠寶之類的東西大部分都會被盜走,但是卻會留下許多的玉器和銅錢。


就像髮型金縷玉衣的時候,玉衣的金線全部被抽走了,但是最珍貴的玉片卻被丟在了墓道里面。明明很值錢的玉器,為什麼盜墓賊卻不要呢?主要有下面倆個原因。

玉器太過於貴重,一般只在貴族間流通,民間消化不了


玉在古代一般是作為禮器存在的,只有在上流社會才有流通的可能,而且平民是禁止佩戴玉器的,所以平民手裡一般是沒有玉器的。

但是盜墓的大多是平民,如果他們手裡有大量的玉器,就會被人懷疑。要知道古人最重祖先,所以盜墓是重罪,被捉住就是重罪。而盜墓無非是弄些錢花,所以他們最怕的就是被人發現,有命拿,沒命花。

墓中玉器太邪,不敢拿


古人大多迷信,尤其是幹盜墓這一行的。正所謂“人養玉,玉養人”。盜墓賊認為墓裡面的玉被死人的屍氣養過,拿回來帶在身邊對自己不好,容易沾染晦氣。

同時黑市商人也不太願意收這種東西,比較太晦氣,玉器聚陰,容易吸收死人的怨氣邪氣。所以願意買的人也比較少,收來了也不好賣,索性就不收了。

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盜墓的規則,就像《鬼吹燈》裡面最經典的一幕:人點蠟,鬼吹燈。盜墓賊怕被墓主人報復,所以一般不拿墓主最心愛的東西,比如這些玉器。畢竟盜墓只是求財,所以一般注意這些,求穩。

也正是由於這些問題,墓葬裡面的那些精美玉器才得以保存,我們現在才有幸看到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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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玉器是值錢,上好的玉器都是“千金難得”!



但是首先要知道玉在古代有什麼作用?

第一,君子品德,溫潤如玉。

是儒家讀書人把玉上升到了品德的高度,這玉就不是一般的石頭了,而成為了石中的貴族。



第二,人養玉三年,玉養人一生。

玉在古代是屬於有靈性物件,它可以吸收主人身上的濁氣,而它自身也會越來越有光澤。

墓葬裡的玉不能碰主要就是因為這第二條,玉會吸收主人的濁氣,如果是死人的話,它也會吸收主人身上的死氣,日久天長之後,那玉會形成晦暗之色,失去往日的光澤。



而佩戴吸收了死氣的玉,佩戴著抵抗力強的話,也無大礙卻再也養不活這玉了。而如果抵抗力弱點的人就會疾病纏身,如鬼附身!

還有就是,吸收了死氣的玉,都會晦暗無光,而人們買玉帶玉就是喜歡有光澤的,所以也賣不上什麼價!

當然還有最後一種可能,玉可以被製成法器,有的人會用來保存亡者靈魂,以期亡者能夠安寧。盜墓賊把人家暮抄了不說,還把主人給帶走了,你說他會放過那盜墓賊嗎?

如果把事做絕了,就只能你死我活了。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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